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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及保险纠纷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
字号:T|T 2014年01月09日10:24     京华时报
  • 昨天记者从市高院获悉,北京法院调整运输合同纠纷和保险纠纷案件管辖范围,东城、西城、朝阳、海淀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案件已改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

昨天记者从市高院获悉,北京法院调整运输合同纠纷和保险纠纷案件管辖范围,东城、西城、朝阳、海淀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案件已改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

 

据悉,从2013年12月21日起,东城、西城、朝阳、海淀4城区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案件统一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对上述案件提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同时,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还受理北京市中级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案件。

 

将东城、西城、朝阳、海淀4城区的部分案件指定铁路两级法院管辖,有利于缓解上述城区法院的审判压力,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铁路两级法院地处北京市中心,与四城区地域邻近,既方便当事人诉讼,也便于铁路两级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