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一月份,青浦法院民二庭受理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4件,同比增长85%。
2013年一月份,青浦法院民二庭受理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4件,同比增长85%。在数量急剧增长同时,本月受理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亦呈现出其特点:一是托运人诉讼维权意识强烈。在一月份受理的案件中,以淘宝卖家身份起诉快递公司的运输合同案件数量上升,此类案件标的额较小,以往双方均选择私下协商解决。随着快递业不规范行为遭媒体曝光,社会舆论导向影响日盛,原告方对诉讼维权的热情高涨,情绪波动较大,定纷止争难度变大。二是托运人风险意识淡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缺损灭失而引发的索赔案件中,托运人虽选择了保价运输,但保价金额远低于货物的实际价值,此时承运人往往以此抗辩仅同意按保价金额赔付,双方争执不下。究其原因,托运人有的系出于运输成本考虑,不如实声明货物的实际价格,有的系对保价的概念和含义不甚了解。三是承运人风险与托运人权益的失衡。运输合同纠纷多半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遇缺损灭失而引发,承运人仅收取较少运费,而需承担高昂的运输风险及责任,为规避风险,运输企业往往在格式合同上设置限额赔偿、限时赔偿等约束条款,造成托运人无法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唯有诉诸法律。
针对上述现象,青浦法院民二庭建议采取对策加以应对:一是对于标的额较小的网购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为尽快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法官采取“审调结合”的办案方式,通过庭审了解案情,查明事实。考虑到双方情绪激动,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认真倾听当事人诉说,阐理释法,并晓之以法理,动之以情理,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向托运人普及运输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提示其在运输服务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高其风险防患意识。三是对运输企业的涉诉情况进行分类归纳,通过具体数据分析,对运输类案件的趋势及特点进行分析总结,可联合工商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法律规范性进行调研考察,并适时送法进企业,增强运输企业的法律意识。四是可针对性发送司法建议,指导辖区内运输企业规范合同订立,促成运输行业规范的完善,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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