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14022元对于我来说虽然不多,但是也能弥补我的货物损失,为我年前资金紧张雪中送炭啊!”2月1日,申请人王和来江西省广昌法院领执行款时如是说。执行效率是执行工作的灵魂,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与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协同配合执结这个案子很好地体现了这个精神。
“这14022元对于我来说虽然不多,但是也能弥补我的货物损失,为我年前资金紧张雪中送炭啊!”2月1日,申请人王和来江西省广昌法院领执行款时如是说。执行效率是执行工作的灵魂,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与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协同配合执结这个案子很好地体现了这个精神。
王和诉王伟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申请执行后向被执行人王伟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结果未送达。于是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有一笔100098.35元的存款,经查询属广东省湛江市第二支行营业部。
翌日,执行法官准备好委托执行的相关手续,结果再去银行确认存款金额是发现账上已被取走60002元。鉴于这种紧迫的情形,执行法官一边把该委托执行的相关材料用快递寄送给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一边电话联系该法院执行局法官向其说明这个情况,请求该法院收到相关材料后迅速采取措施。该法院执行局法官知道这种情况后积极配合,在收到相关材料后迅速采取了划拨的强制措施,从该账户上划拨了20000元。鉴于被执行人有财产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罚款决定。在两地法院的惊心动魄地协同配合之下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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