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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弄丢了却“被签收” 男子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
字号:T|T 2013年09月13日09:54     中国时刻网
  • 今年5月份,南京郭先生的一个朋友快递给他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原件,他等了好久都没有收到。但是更让他感觉奇怪的是,他来到这家快递公司的网页上查询,却显示快件“已签收”。

今年5月份,南京郭先生的一个朋友快递给他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原件,他等了好久都没有收到。但是更让他感觉奇怪的是,他来到这家快递公司的网页上查询,却显示快件“已签收”。

 

代收的门卫称,当天的确看到快递员杨先生来送快件,看见快递员自己在快件的快递单上画了两笔,因为当时人很多,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发现快递员已经不在了。直到郭先生来找,才知道邮件不见了。事后,门卫询问了快递员到底谁签收的,后者承认是自己签收后放在门岗外的窗户上。但后来没有找到邮件。

 

郭先生认为,快递员没有电话通知他,也没有经过自己授权,就以自己的名义签名。此外,快递公司没有任何核实,就在该公司系统上登记“已签收”的查询结果,虚构货物已送达的事实,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前不久,他把快递员和快递公司一起告上了玄武法院,要求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他解释,快递是寄件人与快递公司订立的合同,他不便主张损失赔偿。

 

9月11日上午,此案在南京市玄武法院开庭审理。对于郭先生称姓名权被侵犯一说,快递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郎先生认为,根据郭先生所提供的全部证据,并不能证明有任何人冒用其名字签字或者其他侵犯姓名权的情形。郎先生称,根据他们公司的快递操作流程,如果是收件人实际签名,会在系统里录入收件人的真实姓名或“本人”签收字样。如果是因各种原因,收件人本人没有实际签名,由他人代收,公司会在系统里显示“已签收”字样。事实上,在整件事情中,都没有“郭**”三个字的使用痕迹,自然不存在侵犯姓名权。

 

不过郎先生也向记者坦承,此案中快递员确实存在缺陷,比如他并没有打电话给收件人,“一般无论快件多么多,业务多忙,都要打电话给收件人”。此外,快递员都没有撕下快递单中该由快递公司留存的那一联,这也是操作中不规范的地方。

 

在庭审最后,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庭后将进行调解。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在快递行业的确存在快递员“代签收”的情况。在此过程中会造成快件的丢失。对此类现象,邮政部门也在试图想办法,加强管理。

 

如今,随着网购的发展,快递业也随之迅速崛起。但是快递行业还急需要加以规范。该行业这几年迅速膨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其中安全成了隐患之一。不实名、不验视已经成为物流及寄递渠道存在的明显漏洞,成为各类违法犯罪,甚至恐怖行为的快车道。

 

近段时间据公安部门透露,快递行业实名制今年内即将在惠州、珠海试点,并已制定目标:明年在全省全面推广。广东也将成为继浙江、云南后全国第三个试点该规定的省份。届时,在广东省内,客户寄收每一份快件都需要出示身份证,将个人信息录入终端设备。

 

推行“实名制”利大于弊,但是隐忧也不可忽视。首先,个人信息如何保护?对客户而言“被泄露”已是司空见惯。在网站、论坛,含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底单被明码标价出售,由此而引发的推销、诈骗等问题也屡见不鲜。快递业成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又一“重灾区”,并多次引发关于“信息保卫战”的讨论,这也是公众对快递实名制持怀疑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实,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相关部门要想规范快递行业除了实名制,还有其他选择。例如快递公司本身也深受安全隐患困扰,如果能充分利用验视技术,在收件环节给工作人员配备更先进的终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很多问题包裹会及时被排除。需要有关部门做的,其实是制定更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以及日常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