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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认识马克思主义的流通理论
字号:T|T 2011年10月27日09:16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作者:丁俊发
  • 生产决定流通,没有生产就没有流通,但反过来,流通同样决定生产,没有流通就没有生产。中国目前已进入消费通过流通决定生产的时期。只有现代流通方式才能带动现代化的生产,大规模的流通方式才能带动大规模生产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流通观

一、“四分法”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马克思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及《资本论》等经济学论著中,对流通与社会再生产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进行了科学的研究。

社会再生产本应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流通)和消费四个要素所共同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但在马克思之前,经济学派将当时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视为永恒不变的“一般生产”,认为社会经济会发生变化的只是分配方式,因而往往只将分配关系当作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法国庸俗政治经济学派代表人物萨伊•让•巴蒂斯特(1767—1832)提出了生产、分配和消费并立的政治经济学“三分法”,马克思则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明确提出:“生产、分配、交换(流通)、消费”的问题,并应用他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创立的唯物史观,对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所构成的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进行研究,认为交换(流通)已成为社会经济系统的独立组成部分而存在,并在社会经济运行中与生产、分配和消费这些再生产要素保持着互相影响、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流通与生产

1.生产对流通起决定作用

生产是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从而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是社会再生产的首要环节。如果没有生产要素及其创造的物质财富,后序的分配、消费及交换要素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商品生产发展初期,生产对流通的决定作用,马克思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生产提供流通的物质。流通是社会再生产中生产一方与消费一方的中介环节,然而“就流通本身来看,它是预先存在的两极的媒介。但是它不会创造这两极” 。无论是生产成果或消费需求、无论是本身就被作为商品而生产出来的商品或是原本是作为产品而生产出来的商品,都是在流通以前就已现实发生的客观存在,只不过需要流通作为中介帮助它们从潜在状态向现实状态转化而已。马克思在分析货币和商品连续交替异位所形成的流通延续时指出:“从货币或商品这两个点上开始的过程,它的反复并不是交换本身的条件造成的。这一行为只能反复到交换完成时为止,也就是交换价值总额完成交换时为止。它不能由它自己重新发动起来。因此,流通本身不包含自我更新的原理。流通的要素先于流通而存在,而不是由流通本身创造出来的。商品必须不断地从外面重新投入流通,就象燃料被投入火中一样。否则,流通就会失去作用而消失” 。

②生产方式决定流通的性质。在原始社会末期,社会分工的出现使生产方式彻底变化,流通作为解决专业生产与多样化消费需求间矛盾的有效手段应运而生。从奴隶社会、经过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总的趋势是把一切生产转化为商品生产,而实现这一趋势的手段是流通过程。分析到流通过程中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这两种不同内容的流通时,马克思指出:“生产方式的总的性质决定这两种流通,而更直接地决定的是商品流通” 。

③生产的发展与规模决定和影响着流通的发展与规模。马克思指出:“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流通的数量规模也必须相应扩大。”“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

马克思认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

2.流通对生产存在着强有力的影响和制约

在当时的条件下,马克思从辩证唯物主义出发,认为再生产的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流通对生产有着能动的反作用,表现为:

①流通是商品生产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商品生产是以交换价值(而非仅仅是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活动,而“产品只有在它进入流通的场合,才成为商品。” 所以,流通是商品生产和发展的必要前提。没有流通对上下游企业协作的实现和促进,社会分工就因失去必要的外部环境而无以生存,商品生产也就随之消失而退回到了效益低下的自然经济状态。由于商品生产是为交换而生产,是为了实现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而生产,所以商品流通先于商品生产,并且是商品生产产生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条件。由此可见,流通是商品生产得以确立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②流通过程发育了市场的形成,市场又引导了生产。马克思认为:“由于社会分工,这些商品的市场日益扩大;生产劳动的分工,使它们各自的产品互相变成商品,互相成为等价物,使它们互相成为市场。” 在市场上,商人的中介活动对瓦解自然经济、发展商品生产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马克思分析,到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萌发时期,从事流通的商人阶层“发生了三重过渡:第一,商人直接成为工业家;……第二,商人把小老板变成自己的中间人,或者也直接向独立生产者购买;……第三,产业家成为商人,并直接为商业进行大规模生产。” 市场与商人的出现,使生产进一步得到拓展。十五世纪,葡萄牙人巴德罗缪•迪亚士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而到达印度加尔各答的东向远航,以及哥伦布发现古巴、海地及北美大陆的西线探险,使得世界贸易主航线由地中海沿岸转向大西洋沿岸,一个范围更广、容量更大的世界市场也随之产生。

③流通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奠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认为:“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

(二)流通与分配

在单个社会再生产中,流通与分配同是联结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中间环节。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区别:在社会经济运行的一般序列中,分配在前、流通在后;从主要经济职能看,分配主要确定社会各成员对社会产品占有的份额和比例,交换则使社会成员在其对社会产品占有份额之内换到所需的其它产品。在生产与消费之间,流通和分配这两个互相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范畴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着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

1.分配对流通的巨大影响

在社会再生产中,必须先有分配对所有权的确立,而后才能谈得上商品所有权异位的交换和流通。分配对流通的这种巨大影响,按马克思的观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①分配的方式制约着交换的方式。在原始的封闭生产状态下,成员是在共同体内以直接形式占有既定份额活劳动的。因此,当时的交换也只是成员之间活劳动的彼此让渡;到分配产生剩余产品的不同占有时,物物交换才能发展起来;而到以货币形态进行的分配日渐取代直接的实物分配而成为社会产品的主要分配方式时,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即商品流通才真正得到大规模发展。在人类历史上,每一种新的交换方式和流通模式都是以与其相适应的分配方式为必要前提的。

②分配的数量和结构影响着流通的规模和结构。从生产而来的社会总产品,除进行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初次分配外,还要进行多次再分配。在一定的分配原则下,社会总产品的再分配就会产生不同的积累与消费比例。这样,在积累一方,生产的投资总额及在不同部门、企业间的投资比例就决定着生产的总供给能力及供给结构;而消费一方,归个人支配的消费资金又基本上确定了消费需求的总量和结构。这样,在总量和结构上决定生产和消费双方的分配,也就决定和制约着生产和消费的中介——流通的相应方面。

2.流通对分配的能动作用

①分配的实现有赖于流通。所有者从分配中获得的特定产品或货币,往往并不能满足其自身的需要而成为直接消费的对象。要想使自己占有的物品或货币变成可以满足消费需求的有用商品,使分配真正得到最终实现,中间必须经历一个商品与商品、商品与货币的转换过程,即商品流通,所以,马克思称交换和流通为“生产和由生产决定的分配同消费之间媒介要素” 。没有交换和流通的中介,分配就会被搁浅,消费及整个再生产过程就有可能因此而受阻或不断萎缩,使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出现紊乱和振荡。

②流通的方式、规模和结构对分配的方式、数量及结构具有影响作用。货币出现后,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流通,就使以货币形态进行的价值分配能够得以实施并日渐取代了直接的实物分配。在此过程中,商品流通的规模、结构发展到哪种地步,价值分配也就在相应方面得到适度的发展。直到流通因发达商品经济的到来而渗透到社会经济的一切方面之时,间接的价值分配也就充分发展并成为社会产品的重要分配方式。

③流通可对分配结构产生调节作用。尽管分配和交换都是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中介,但二者的出发点和运行原则却是大不相同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流通不仅可以通过对生产的影响来实现对分配的间接作用,而且可以通过流通中比价的变动来实施对分配环节的直接影响。

(三)流通与消费

马克思认为,流通“是生产和由生产决定的分配同消费之间的媒介要素” 。

1.消费对流通的导向作用

①消费是流通的目的。商品流通的直接目的在于实现对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有效衔接。然而其中的生产要素本身也以消费为目的。这样,作为从属的中介环节,流通在实际运行中自然会自觉不自觉地追求和体现消费这一目标。在简单商品流通中,流通对消费目标的追求就表现得非常明显:W—G—W这一循环的最终目的是消费,是满足消费。一旦商品向消费转化的目标得以实现,交换和流通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实现商品的历史使命也就算顺利完成了。所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写道:“商品只要最终退出流通,不论在生产活动中或在本来意义的消费中被消费,它就在某一个点上被抛出流通,完成自己最后的使命。” 换句话说,“投入流通的商品达到了它们的目的;它们互相进行了交换;每个商品成了需要的对象并被消费。流通就此结束。”

②消费的规模和结构制约流通的规模和结构。社会再生产中的“消费……既包括生产消费,也包括个人消费”。其中,前者表现为再生产比例所规定的生产资料或投资;后者主要体现为生活资料或其购买力。“把再生产消费所造成的限制撇开不说,商人资本的周转最终要受全部个人消费的速度和规模的限制,因为商品资本中加入消费基金的整个部分,取决于这种速度和规模。” 由此看来,不论消费资料流通还是生产资料流通,流通的规模、结构及速度都受到了个人消费的严格制约,消费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流通的运行和发展状况。

③消费的速度影响着流通的速度。商品从生产过渡到消费环节所经历时间的长短,首先取决于生产及其产品能否适应消费的需要;其次,必然受制于处于这一过程末端的消费的进展状况。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消费的速度越快,商品经过转让而进入消费领域的时间间隔就越短,商品流通的速度也就更快。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商人资本的流通速度“取决于:①生产过程更新的速度和不同生产过程互相衔接的速度;②消费的速度。”

2.流通对消费的影响和制约

①流通是消费实现的必要前提。作为单个再生产的最终环节,消费是生产、分配、甚至流通各环节的目的所在。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消费实现是整个社会再生产运行的一个最终目标,是影响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但是,在商品货币关系之下,社会分工者要使其多样化消费需求得到满足的唯一途径,只能是经过彼此交换而形成的商品流通,依靠流通对其进行媒介。正是流通对消费实现的这种决定性作用,马克思说:消费过程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过程……,就包含着本身是流通因素的消费。”

②流通能扩大消费的规模。由于流通对以各种形式存在的自然经济具有“解体作用”,可以促使自给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化,因而就能给社会分工者带来更多的货币收入,提高购买力,从而扩大消费的规模。

二、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指出:“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在流通以外,商品所有者只同他自己的商品发生关系。” 这里的商品所有者,涉及到生产商、销售商、消费商,也涉及到金融、物流等中介服务机构,因此必须从社会经济运行全局,从大流通的角度来认识流通。

(一)流通是社会经济运行总过程的一部分

马克思在其经济论著中抛弃以往仅仅停留于静态要素分析的作法,将社会再生产视为由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共同组成的统一体,并在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动态联系和相互影响中探索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规律。到发达的商品经济时期,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二者不断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从而不断使它们互相区别的特征分辩不清而结合成统一的社会经济运行总过程。所以,马克思在分析作为发达商品经济之一的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时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 ,对于社会经济总过程来说,“流通和生产本身一样必要” 。从多个再生产组成的经济循环及周转角度看,“如果把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这两大要素当作两个要素来看,那么其中每一个又都以双重身份出现。这样,我们可以从流通出发,也可以从生产出发,现在已经确定的是,流通本身是生产的一个要素,因为资本通过流通才能成为资本;如果把流通本身当作生产过程的整体来考察,那么生产只是流通的要素” 。由此看来,作为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之一的流通,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与生产过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的一个客观经济过程。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杜林“把生产和流通这两个虽然互相制约但是本质上不同的过程混为一谈” ,把流通仅仅称为生产的一个项目,看作从属于生产的一个子范畴。“他这样只不过是证明,他不知道或不懂得正是流通在最近五十年来所经历的巨大发展” 。

(二)流通可以实现多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

流通过程是生产过程获得要素的必要途径。除了商品销售的实现过程(W’-G’)外,流通在社会再生产总过程中存在的另一重要阶段就是直接生产过程之前的要素购买阶段(G-W)。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是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下直接生产过程必不可少的要素条件。而到发达商品经济条件下时,由于“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的特殊倾向性及历史因素的累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之间相互分离的情况就日趋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常态:“物的因素集中在一方,劳动力则与物的因素相分离,处在另一方” 。要把相互分离的这些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则必须通过流通过程,用货币购买到劳动力的同时,购回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生产资料,实现多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从而为维持原有规模或扩大规模的生产过程提供现实的前提条件。

(三)流通速度影响生产流、资金流的速度

马克思提出了流通速度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理论观点。就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有指导意义。马克思说:“流通时间越等于零或近于零,资本的职能就越大,资本的生产效率就越高,它的自行增殖就越大” ,所以,马克思这样总结流通运行状况对生产过程及其运行效果的影响:“流通时间,一般来说,会限制资本的生产时间,从而也会限制它的价值增殖过程。限制的程度与流通时间持续的长短成比例。而这种持续时间的增加或减少的程度可以极不相同,因而对资本的生产时间限制随着生产力水平及生产商品化、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流通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影响也会愈来愈突出。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时的情形相反,在商品经济发展到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时“生产过程已经完全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上,流通也已经成为生产的一个单纯要素,一个过渡阶段” ,变成一个与生产同样必要、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社会经济运行过程。

(四)流通过程要重视商品在地理空间与时间上的位移

当时没有物流、信息流的概念,但运输业、仓储业、电讯业的发展,已使马克思、恩格斯十分关注这一点。

马克思认为,商品在空间上的流动,即实际的移动,就是商品的运输,是一种“追加的生产过程”。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空间与时间上的位移。马克思还指出,在商品流通中,消息、书信、电报的传递十分重要,使商品流通改变了原有的流程,加快了速度。

三、社会主义设想中的“空想流通论”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使社会主义理论从空想到科学,但没有经过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实践,在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体设计上仍留保很浓厚的空想色彩,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流通更是违背了他们在《资本论》中的天才论述,否定了流通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提出了一种“空想流通论”。

1826年,欧文主义者的《合作杂志》上最早出现了“社会主义者”一词;1832年,法国的《地球报》上最早使用了“社会主义”一词。然而,他们所讲的“社会主义”还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空想。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中期,马克思和恩格斯完成了世界观的转变,他们在总结前人经验教训、吸取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表了震惊世界的《共产党宣言》,《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

但是,在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之初,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般是将它称为共产主义的,而很少使用社会主义一词。恩格斯曾将无产阶级解放的学说称为共产主义学说。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创造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时,也将它称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而不是社会主义同盟,该组织的纲领最初也以共产主义者宣言命名。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一定的历史原因。首先,社会主义一词最初是在知识分子和英法两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中间使用的,其流行范围也主要局限于社会的上层。这样,社会主义一词在工人阶级心目中就受到了扭曲。而共产主义一词则首先是在工人阶级和秘密社团中使用,并在社会下层人士中广为传播的。其次,社会主义一词问世后,被各种人士做了多种多样随心所欲的解释,使社会主义一词成为内涵和外延变幻莫定的概念。不仅争夺社会主义一词发明权的大有人在,为了宣传自己的进步,而给自己冠以社会主义这一时髦名词的更比比皆是。在十九世纪,马克思、恩格斯就曾批判过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僧侣地主和官僚的“真正社会主义”、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因此恩格斯指出:1847年所谓的社会主义者“一方面是指那些信奉各种空想学说的分子”,另一方面是指“答应要用各种补辍办法来消除一切社会病痛而毫不伤及资本和利润”的“社会庸医”,而“当时工人阶段中那些确信单纯政治变革全然不够而认为必须根本改造的分子,他们把自己叫做共产主义者”。“可见,在1847年,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的运动,而共产主义则是工人阶级的运行。”以至于马克思、恩格斯“也就丝毫没有怀疑究竟应该在这两个名称中间选定哪一个名称”。 这样看来,当时马克思、恩格斯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两个名词使用上是有本质区别的。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马克思才正式使用社会主义,并认为它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

我们讲的科学社会主义,从广义上讲,是指马克思主义的整体,即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从狭义上说,是指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之一的科学社会主义部分。

科学社会主义产生以前,空想社会主义曾经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历史。如果从1516年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算起,则这种思想存在了三百多年之久。

空想社会主义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6世纪到17世纪的资本原始积累和家庭手工业时期。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莫尔和意大利的托马斯•康帕内拉,通常称为早期空想社会主义。主要代表作是《乌托邦》、《太阳城》。他们揭露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矛盾,描绘了消灭剥削制度和实行财产公有的理想国家。

第二个时期是18世纪的手工工场时期。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的摩莱里和加布里埃尔,博诺•马布利。主要代表作是《自然法典》、《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他们主张通过建立严格的法律来实现普遍的平均,以消灭阶级不平等和社会矛盾。他们的理想国度是“人人都是富人,人人都是穷人,人人平等,人人自由,人人是兄弟”。

第三个时期是19世纪初的产业革命时期。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的昂利•圣西门、沙利•付立叶和英国的罗伯特•欧文。他们已不像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单纯描绘理想的国家,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第二时期空想社会主义者那种粗陋的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特点,而是试图论证人类社会是有规律的发展过程,指出资本主义并不是自然的、永恒的社会制度。他们对资本主义作了无情的批判,并对未来社会作了富有天才的猜测和描绘。这时,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到了最高时期。恩格斯说过:科学社会主义永远不会忘记,“它是依靠圣西门、付立叶和欧文这三位思想家而确立起来的。虽然这三位思想家的学说含有十分虚幻和空想的性质,但他们终究是属于一切时代最伟大的智士之列的,他们天才地预示了我们现在已经科学地证明了其正确性的无数真理”。 马克思、恩格斯曾盛誉他们为“第一批社会主义者”、“社会主义的鼻祖”。

空想社会主义这种不成熟的理论是当时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成熟的阶级关系所决定的。空想社会主义的根本错误在于,从整体上讲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在他们看来,私有制所以产生,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所以存在,似乎出于人类理性的错误。同样,理想社会的到来,是出于人类理性的发现。理性是先验的,永恒不变的,它是支配世界的唯一力量。而这种理性,只有天才人物才能认识,而他们自己正是发现理性,创造历史的天才人物。他们否认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否定阶级斗争,拒绝革命实践。所以这种空想社会主义是和历史的进程逆向发展,到了无产阶级革命风起云涌之时,就蜕变为反动的或保守的社会主义。

世界上任何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体系的产生,都是为了表达和满足一定社会的需要,社会需要又孕育着这种思想体系所必需的历史的思想的基础。科学社会主义也不例外。到了19世纪40年代,历史要求变革空想社会主义,并为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生提供了三个基本条件。经济上,完成或开始完成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代替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与此同时,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并日益尖锐化。政治上,大工业无产阶级已发展成为一支强大的独立的政治力量,他们不堪忍受经济上的剥削和政治上的压迫,开始提出夺取政权和消灭私有制的要求。思想上,德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圣西门、付立叶、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达到了很高的理论境界。

马克思、恩格斯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完成了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和由革命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因此,科学社会主义代表一种崭新的无产阶级运动的学说脱颖而出,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应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呢?

1875年,马克思在同拉萨尔主义者的斗争中,抱病写成了《哥达纲领批判》一书。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的庸俗社会主义谬论时,第一次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划分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学说,揭示了两个阶段的联系与区别,并详细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分配原则,展示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美好前景。与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的思想综合起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主义规定了以下主要几点:1.生产资料完全归社会所有。恩格斯指出:“生产资料的占有只能有两种形式:或者个人占有,……或者是公共占有”,“社会主义的任务,勿宁说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 2.全面统一的计划化。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必须组成“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按照统一的总计划协调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力。” 3.实行按劳分配。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三大差别依然存在,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4.不需要商品与货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私有制消灭之时,金钱将变成无用之物,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在这个社会里实行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而不是按需分配。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不要货币,可以不要商品流通,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空想流通论”,是一种理论上的倒退。

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会对社会主义作出这样一些设想,主要原因是,他们想象中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为前提,并且没有经过任何社会主义实践。然而,即使如此,我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描绘社会主义时,仍不免带有浓厚的空想色彩。特别是否定进入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时就可以不要商品流通,对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带来极大的危害。

第二节 列宁的流通实践与斯大林的“无流通论”

一、列宁的社会主义流通实践

列宁主义的产生,把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推进到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从美好的理想变为活生生的现实。列宁进行了社会主义最初模式的实验,从而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列宁是一个伟大的革命理论家和杰出的革命实践家。他不囿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所提出的理论和作出的设想,不消极等待社会主义共同胜利前景的出现,而是根据已经变化了的情况,在经过周密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大胆地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可以首先在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取得胜利的论断,并将这一思想大胆付诸实践,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辉煌胜利。从而修正了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无产阶级革命顺序的“时刻表”,开创了落后国家无产阶级取得社会主义胜利的先例。但是这一改变,必然使苏联社会主义的实践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有所不同,不可能根据某种预定的方式或模式来组织新的国家。正如列宁所说:当布尔什维克夺取了政权并着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它并不知道“改造的形式和具体改造的发展速度”。 这确实是摆在列宁面前的一个十分复杂的难题。除去实践,列宁别无它法,列宁指出:“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

在所有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列宁关于“战时共产主义”与“新经济政策”的实践是社会主义国家模式的最初实践,特别是“新经济政策”更给人以新的启迪。这一政策大大拓宽了关于社会主义概念的范围和关于建设社会主义途径的概念的范围。

第一,关于“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践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设想要经过一个过渡时期,逐步建成新社会。列宁把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划分为三段,即,过渡时期,社会主义时期与共产主义时期。列宁把马克思、恩格斯讲的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归结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是理论上一个很大的突破和贡献。然而1917年11月到1918年6月间,由于群众政治觉悟与革命热情的高潮,由于军事上取得的胜利,列宁也曾设想采取“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即用暴力的方法,摧毁旧的经济关系,迅速建立国家生产和分配的经济制度。比如,通过没收使全部工商业国有化,立即废除市场,实行全民的计划经济和中央集权管理;在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的按需分配。因此提出了“消费生产公社”这一组织形式,用直接的产品交换来代替商业,用经济关系的实物化来代替货币交换。列宁在提交俄共(布)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党纲草案中写道:“苏维埃政权的任务是坚定不移地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用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来代替贸易。”“俄共将力求尽量迅速地实行最激进的措施,来准备消灭货币”。 这说明,列宁在革命胜利的初期并未能摆脱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模式和带有的空想色彩。

列宁的上述设想再加上1918年夏季开始的内战,促使列宁开始实行“战时共产主义”。这种“战时共产主义”不是一时的政策,而是国家实行的一种社会主义的政治与经济制度。其目的是在当时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物资非常紧缺的情况下,把全国的经济生活都置于苏维埃政权的控制之下,使之服从于保卫苏维埃政权的利益。其特点是用行政的方法,直接和彻底摧毁旧社会的经济结构,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而代之以新的经济制度。第一个措施是实行国有化。对全部工业实行监督和集中领导,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原材料由国家供给,产品由国家分配,都不用货币结算。第二个措施是在农村实行余粮征收制和在城市实行粮食配给制。粮食贸易由国家垄断,禁止私人买卖粮食,禁止日用必需品的私人贸易,摧毁小农经济的基础。第三个措施是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普遍的义务劳动制。这些作法对于保证军事上的胜利起了很好的作用,但却遭到了农民的抵制和强烈的反对,引起了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从而造成工业萎缩与供应危机,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和物资匮乏,引起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对苏维埃政权的不满。所以,“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践是不成功的。正如后来列宁所讲的,“我们原来打算(或许更确切地说,我们是没有充分根据地假定)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

第二,新经济政策的实践

在粉碎了外国武装干涉和结束了国内战争后的1921年春,列宁提出了“新经济政策”,用于取代“战时共产主义”。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和目的是利用市场、商业和货币流通来巩固工农联盟,并在积累了足够的资金后,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新经济政策一个最大的特点,是突破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理论上的观念,实事求是地提出了一些全新的思想,并积极付诸实践。

1.在工人阶级掌握经济命脉的条件下,允许一定的私人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实行租赁制与租让制,改变清一色的国有化作法。列宁认识到,落后的俄国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与农民特别是中农的关系处理不好,社会主义就无法获得胜利。列宁制订了两条措施,第一,给小私有者一定的经营自由,第二,向他们供应商品和产品。从而使农民从经济上关心农业的恢复和发展,推动国营工业的发展,使整个国民经济运转起来。列宁还提出了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设想。在1918年列宁指出:“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 “如果我们俄国有了国家资本主义,那么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会很容易,就会很有把握,因为国家资本主义是一个集中的、有计划、有监督的和社会化的东西”。 后来,列宁又提出要把在一定程度上和在一定范围内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上去,然后再将国家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这一政策,就是允许“力图复活的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公有制通过市场实行经济竞争,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列宁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践。

2.采用市场的分权经济体制。其一,就是重视商品货币关系,因为“在大生产彻底胜利和恢复以前,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些为商品流转而生产的小农、小业主和大生产者。”因为“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情况下,不用货币,或者在短期内换成新货币,是根本不可能的。” 其二,用收粮食税的办法取代强制收购余粮的作法。规定农民缴纳的粮食税额比余粮收集制时低,纳税后的剩余粮食由农民自己支配,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出卖,从而刺激农民的生产热情。其三,提出了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中小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原则。即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集中化的全面的指导和调节,不直接干预企业具体经济活动,企业在生产、销售、投资等经济活动中有广泛的权力。

3.实行有条件的计划经济。列宁提出,要在不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的前提下改变计划管理的方法。他告诫人们:“最大的危险就是把国家经济计划问题官僚主义化”,“现在对我们来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 应该让“地方上发挥独立的、内行的、有智慧的主动性。”

4.提出对资本主义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思想。列宁提出,“要向资产阶级学习”,要通过租让制、合营公司和借款等方式利用西方资本主义先进国家的资金、管理经验和人才,来迅速发展苏维埃社会主义经济。按照列宁的计划,当时准备实行租让的范围包括一小部分国营工业企业、巴库和格罗兹内油田的1/4到1/3,北部七千万俄亩森林资源中的24.3%,以及大量未开垦的可耕地等。他要求全党利用多种形式“在经济上极力利用、加紧利用和迅速利用资本主义的西方。” 这样做,“我们赢得了时间,而赢得了时间就是赢得了一切。” 除此以外,新经济政策还包括其它一些内容,但仅就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新经济政策这种社会主义模式和“战时共产主义”模式完全不同。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虽然一定程度上使资本主义势力活跃起来,出现了投机取巧,牟取暴利、逃避国家监督、对工人进行剥削等问题,但是却在恢复农业、发展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新经济政策是与当时苏联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是对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极大丰富和发展。它不仅对于俄国,而且对于其它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斯大林曾指出:新经济政策对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国家来讲具有普遍意义。然而,我们过去却对列宁在这一时期的思想研究很少,缺乏应有的重视。

第三,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的思想

除了上面我们已讲到的以外,列宁对社会主义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主要有:

1.关于过渡时期的思想。列宁提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有一个过渡时期。列宁认为,这个过渡时期兼有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性。它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即“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幼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 列宁认为,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是一个最困难和最痛苦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在一切国家里都必然是很长的。而过渡时期的长短又主要依据于各国经济的发展情况,“资本主义愈不发达的社会,所需要的过渡时期就愈长。”

列宁还认为,由于过渡时期相当长,而且要分成若干个阶段。无产阶级的政策“要照顾到许多更小的过渡”,即“过渡时期的过渡时期”。

2.提出了社会主义划分阶段的初步设想

列宁认为,在社会主义阶段大致可以分成“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列宁指出:“我们在剥夺了地主资本家以后,只获得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的可能性,但是这里还丝毫没有共产主义的东西。拿我国目前的经济来看,我们就能看出,这里社会主义的幼芽还很嫩弱,………” 按照列宁的设想,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社会具有如下特征: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权力;生产资料所有权操在国家手中;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已有保证,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结成联盟;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和简便易行的“合作制”。

在1918年起草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初稿)中,列宁使用了“发达的社会主义”一词。在后来的有关论述中,列宁还使用过“完全的社会主义”、“胜利和巩固了的社会主义”等用语。列宁对发达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论述,并未超过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范围。它主要包括: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不劳动者不得食的按劳分配原则;消灭阶级;国家成为正在消亡而没有完全消亡的“非政治国家”等等。

3.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基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

关于社会主义的任务,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一文中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后的初期,我们首先忙于主要的和基本的任务,是打破资产阶级的反抗,战胜剥削者,击破他们的阴谋,这是必然而不可避免的。但除了这个任务以外,同样不可避免地要提出积极地建设共产主义、创建新的经济关系、建设新社会这一更重要的任务。关于后一个任务,列宁认为,苏维埃俄国的一个基本特点是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不相适应。指出俄国无产阶级,无论在政治制度方面或在工人政权的力量方面,比英国和德国都要先进,但在组织像样的国家资本主义方面,在文化程度方面,在施行社会主义的物质上、生产上的准备程度方面,都比西欧最落后的国家还要落后。因此,俄国“最重要最困难和我们根本还没有完成的事业,就是经济建设,就是破坏了的封建制度和半破坏的资本主义基地上,为新的社会主义大厦奠立经济基础。……”列宁还曾提出过一个简明的公式:“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的总和=社会主义。”

4.提出了社会主义多种模式的思想

俄国是一个介乎于西方和东方之间的国家,它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然会表现出极其独特的特点。列宁认为:“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形式,这主要取决于国内是大资本主义关系占优势,还是小农经济占优势。” 列宁指出,在东方那些人口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国家,它们在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将比俄国具有更多的特色。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发展不可能整齐划一,只有一个模式。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各民族的走法都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类型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

5.提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的问题

列宁在强调社会主义要完成镇压敌人和发展经济双重任务的同时,还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蜕化变质的问题。列宁强调要发展各种监督形式和方法,并告诫一切国家管理人员,要同苏维埃人民接近,和吸引全体苏维埃代表参加实际管理工作,以防止苏维埃组织受官僚主义的毒害。列宁指出:“正是苏维埃与劳动人民接近,才造成一种特别形式的罢免制和另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制。现在应该极力发展这些形式。” 与此同时,列宁还就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党同苏维埃和工会及其它群众组织的相互关系等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

二、苏联模式与斯大林的“无流通论”

1924年1月21日,列宁与世长辞。这对诞生不久的苏维埃政权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和严峻的考验。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向何处去,如何处理纷繁复杂的各种矛盾,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不能不说是一个史无前例而又困难重重的任务。当时的实际情况是:

1.由于新经济政策的实施,1925年苏联的国民经济已经基本上恢复到战前水平。但是由于大工业在国内战争中受到严重破坏,工业很薄弱,农业在国民经济总值中占优势,上述情况不利于迅速把整个国民经济引上社会主义道路。

2.苏联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处于世界资本主义的包围之中,帝国主义的颠覆与破坏、封锁与抵制,使社会主义苏联的处境十分危险,必须尽快在军事实力上建立起一个可靠的保障。

3.由于列宁的逝世,联共(布)党内在一些问题上出现了 意见分歧,斯大林还没有完全确立自己在党内的领导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斯大林一方面继承了列宁的许多思想和一些做法,另一方面在总体上改变了列宁推行的新经济政策的一整套理论与实践。他提出了一些新的观念,并付诸实践,逐步形成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并把这种模式绝对化。

对于社会主义的蓝图如何设计,斯大林有过许多很出色的思想。特别是他在1953年撰写的《苏维埃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他的主要思想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生产关系的“三分法”

生产关系是什么?斯大林认为: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其中包括:(甲)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乙)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活动;(丙)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我们称之为“三分法”。这一观点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不完全一致。马克思恩格斯一直认为,所谓生产关系是人们所结成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方面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片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 斯大林的观点,一是突出了所有制,把所有制放在了生产关系几个方面的首位,并把它看成是可以脱离生产发展及其产品分配、交换而独立存在的自在之物。只看到所有制对分配交换的决定作用,而看不到分配、交换对所有制的反作用。这一思想,首先使人们对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不予重视,不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上把握所有制的内容,而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所有制的升级上;其次,斯大林的观点否定了产品与商品交换,只承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互换劳动。所以在实践中,人们非常害怕谈及商品,反对交换,主张统购统配。在斯大林逝世之前,他开始认识到不能完全否定商品经济,不能否定价值规律,并提出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认为“在有商品和商品生产的地方,是不能没有价值规律的”。 然而斯大林的思想并不彻底,他仍然否定交换,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的流通过程,否定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生产中具有调节作用。所以斯大林代表的思想可以称为“无流通论”。

第二,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

苏联从20年代开始,就对社会主义有没有一个客观的基本经济规律的问题进行争论。有人认为有客观规律,有人则否定客观规律的存在,后来斯大林对此作了总结,认为一个社会只能有一个基本经济规律,它是决定该社会生产发展的一个主要方面和一切主要过程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用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济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这一理论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科学的巨大贡献。

第三,阶级斗争越来越尖脱的观点

斯大林主张用行政的办法把资产阶级与富农阶级彻底消灭。他认为,社会主义愈向前推进,阶级斗争愈尖锐,他在1937年曾断言:“我们的进展愈大,胜利愈多,被击溃了的剥削阶级残余也会愈加凶恶,他们愈采用更尖锐的斗争形式来对付我们。”斯大林还认为,危险主要来自党内,提出“右派是富农在党内的代办”,从而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斯大林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产生了严重的骄傲自满情绪,他头脑发热、过高估计自己的作用,大搞个人崇拜,破坏了党内民主集中和集体领导的原则,他把领导人之间的一些不同意见上纲上线为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出现了成千上万无辜的共产党人和非党人士残遭杀害的历史悲剧。

第四,社会主义建成论

由于斯大林对社会主义认识上的片面性,犯了超越社会主义阶级的错误,到1936年,斯大林就贸然宣布:“我们苏联社会已经做到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这就是说,我们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 斯大林的这一思想对后来形成的苏联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

斯大林的经济发展战略,集中反映在推行工业化与农业集体化上。斯大林提出了速度决定一切,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对此问题,在当时的苏共党内是争议颇大的。布哈林认为,工业发展取决于农业经济,农民支付能力越大,工业发展就越快。因此布哈林主张先发展农业经济。而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认为,导致苏联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他认为改变经济落后的唯一出路就在于工业化,特别是发展重工业。为此他提出了“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概念,主张国家在工农业产品价格上实行大幅度“剪刀差”的政策,对农民实行“强制交售”。这就是牺牲农业来保证工业高速发展的战略。斯大林显然是同意后一种意见的。

为了实现发展重工业,追求高速度,苏联实行了无所不包的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计划体制。无论是宏观上还是微观上,经济决策由中央控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指令性计划。他们认为,有计划按比例是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完全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价格有计划地长期偏离价值。

为了实现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加速发展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上加强了中央的权力,特别是斯大林个人的权力,出现了人治代替法制,犯了个人专制的错误。

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是苏联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在当时,把整个国民经济置于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之下,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投放到重点项目上去,保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其战略目标;在发生战争时,可以使整个经济迅速转移到战争轨道上去。这使苏联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26年,苏联工业总产值第一次超过了战前水平。1928年工业总产值为战前水平的122%。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危机,社会主义苏联却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提前完成,使苏联的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人民生活水平诸方面都取得了令人折服的进展。1937年,苏联第二个五年计划再次提前完成,这时苏联的工业总产值已超过除美国以外的所有资本主义国家,跃居世界第二位,占欧洲第一位。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7.4%,许多重工业产品名列世界前矛,初步建成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但是,这一模式有很大的弊端,它的作用与时间成反比例。首先,片面发展重工业,使农村经济得不到发展,大大损害了众多农民的利益。这样做的结果,使消费工业落后,导致国民经济结构比例严重失调。据有关材料介绍,苏联由于在1929—1932年间的全盘集体化运动中违反自愿互助原则,使农业生产受到很大的破坏,以至到1953年,苏联粮食总产量还没有恢复到战前1913年水平。按人口平均的粮食产量又大大低于1913年的水平。农业在长时期以来成为国民经济中薄弱的环节。其次,强调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排斥市场机制,轻视价值规律,用主观意志代替客观规律,用行政手段代替经济杠杆,使官僚主义滋生,工作效率低下。总之,对苏联模式要一分为二,既要看到它的历史作用,更要看到它的局限性和它给苏联及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带来的灾难。

(一)“无流通论”的产生

1.“无流通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使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在苏联国民经济中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但到20年代末30年代初时,由于苏联国内工业化造成大量商品和资金严重供不应求,供给压力日渐增大,在“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时期实行的以实物配给替代商品交换的“无流通论”思想又开始有所抬头。到1931年苏联农业全盘实现集体化时,不少人就提出,致力于发展经济实力的“新经济政策”只适用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某段时期。现在既然已经在国民经济所有部门和领域内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经济,在利益同一的社会主义苏联,着眼于利益差别的“新经济政策”已经过时,再加上“卫国战争”的爆发,战时军用及民用物品的奇缺,更是将苏联的有关经济政策和措施完全推回到实物形态。直到“卫国战争”结束,使人们已慢慢在经济恢复和发展中开始意识到商品货币关系的重要,但“无流通论”及其思想残余还相当程度地存在着。当时仍有相当数量的人认为:商品货币关系会导致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劳动是直接的社会劳动,根本不需要商品交换,也不存在商品流通。

到50年代初,苏联对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开始认识到社会主义劳动并非完全是社会直接劳动,其产品实现仍然有赖于媒介彼此的商品交换。斯大林接受了这种经济思想,并在其《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货币关系的客观必然性予以肯定。然而,斯大林并未完全抛弃“无流通论”观点,他将生产资料排除于商品之外,在生产资料问题上仍然主张直接的物资调拨和实物配给;他不仅否认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中体现的价值规律可对当时苏联的社会主义生产起到调节作用,甚至坚决反对将交换和流通视为社会经济的独立要素或独立过程,将交换和流通排斥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而不予重视。因此,从对待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基本态度看,即使是已有所进步的斯大林晚期经济思想及其经济政策和措施,仍然基本属于“无流通论”思想之列。

苏联的“无流通论”对我国建国初期的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产生了很大影响。我国不仅完全吸收了“无流通论”的经济思想,而且将苏联高度集中,以计划分配取代商品流通的实物经济模式也全盘照搬过来。这种实为自然经济的经济理论及其管理体制对我国经济理论及经济实践发展的束缚,直到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时才被人们有所觉察。针对这种否定商品货币关系、否定商品流通的倾向,陈云同志提出在经济工作中要重视市场的调节作用;毛泽东同志提出价值规律是个“大学校”;刘少奇同志也曾几次强调要开展和加强对流通及价值规律问题的讨论、研究。到60年代,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在剖析“自然经济论”的基础上,对根本否认商品流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的“无流通论”予以了有力的驳斥,才使“无流通论”思想及其对我国经济政策的影响开始有所减弱,但没有停止。

2.“无流通论”产生和存在的原因

“无流通论”的产生和存在有其特定的经济、社会及认识缘由:

(1)经济根源:自然经济思想意识的普遍存在。十月革命前,苏联是落后的资本主义,到处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小农经济的特征是满足于自给自足,对大生产、大流通有一种消极对立情绪。

(2)理论错误:排斥交换和流通的政治经济学。早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国庸俗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Baptiste say,1767—1832)创立了政治经济学的“三分法”。按照社会再生产总过程中不同阶段及其运行特点的差异,萨伊将政治经济学的学科体系分成生产、分配和消费三个独立部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就随之只限于生产、分配及消费三个要素,而将交换只视为生产要素的附属因素而放在生产论中附带说明。到19世纪,交换和流通已日渐成为社会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果断的提出了“四分法”,把交换和流通从生产领域分离出来,变成一个独立的领域。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第二编——“政治经济学”的开头就明确提出:“政治经济学,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社会职能每一种都处于多半是特殊的外界作用的影响之下,所以都有多半是它自己的特殊的规律。但是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并且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时也指出:“在商品生产中,流通和生产本身一样必要” 。然而,到斯大林时代,交换和流通却再一次不幸地被排斥到了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之外:“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这一切共同构成政治经济学的对象” 。这里,虽然他提到了“互相交换其活动”,但这种交换显然只是利益共同体内劳动的交换而不是指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这样,由于斯大林将交换和流通剔除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之外,由此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必然表现为对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鄙视和轻视,“无流通论”由此而产生并泛滥就不足为怪了。

(3)短缺经济:物质产品匮乏,商品严重供不应求。商品经济不发达的一个最直接表现,就是许多商品的供给及其增长落后于需求及其增长,消费得不到充分满足。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前,供需之间的矛盾只能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经历漫长的发展而得到强制解决。但到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建立之后,“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作为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和目标被提到相当高的程度;而另一方面,非常落后的原有生产力基础又无法迅速使商品的供给能力得到提高,实现工业化的迫切重任又使生活资料的生产尤为困难。这样,苏联在建国之初以及建国之后的某些时期,都曾发生商品匮乏、供不应求的经济困难。面对这种由于忽视商品货币关系的政策造成的物质产品严重供不应求的局面,当时人们并未认识到造成困难的真正根源正是对价值规律、商品交换和流通的不正确认识这一理论问题,却反而认为人们消费需求超越生产能力的增长是社会主义不同以往的客观经济规律,社会主义产品的供不应求是其优越性的重要表现。

(二)“无流通论”的主要观点

1.社会主义经济不需要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在20年代,苏联经济学家凯尔维将商品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的范畴,视为社会主义的绝对对立面,提出社会主义就是自然经济,它们生产不需要金币和以黄金为基础的货币作为积累手段。

2.视社会分工为企业内部的技术分工。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是互为条件、相伴而行的一对辩证统一的范畴,其中社会分工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彼此间的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为前提。但是,如果分工只是在同一利益主体内部,彼此间的合作就完全可以通过活劳动交换或计划调拨直接实现,而无需再借助于商品交换的间接实现方式。在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后,由于人们普遍认为整个社会已变成一个“管理处”、“大工厂”,其各个经济单位间的分工就成了大工厂内部之间的技术分工。因此,不同经济单位之间产品的互换也就成为同一企业内不同职能部门、不同工序间按统一指令所进行的产品调度。产品调入、调出以及调度数量和时间,均视统一生产需要。在这样的统一经济体内各部门、各工序并不存在独自的利益,没有利益差别,旨在反映、体现利益差别的商品交换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

3.交换和流通不构成社会经济的独立过程。既然社会主义只存在技术分工,所有形式的产品交换就是都只是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生产过程中。换句话说,交换和流通直接属于生产,并不能与生产并列成为社会经济的独立要素或独立过程而存在。交换的职能可由分配取而代之。这样,社会经济的独立要素就只剩下生产、分配和消费,交换和流通也就被排斥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外。

4.不承认商品的存在与价值规律的作用。按斯大林的设想,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将能直接根据社会的需要来计划和分配社会劳动,也计划与分配社会产品,由此逐步过渡到不必再经过商品与货币进行迂回曲折的计算。商品与商品交换只存在于两种公有制之间以及对外贸易领域。全民所有制生产的生产资料,只是按国家计划生产与分配的产品,这些产品已失去商品属性,仅仅保留了商品的外壳,在这里,价值规律已不起作用。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无流通论”是一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混淆社会分工与技术分工,脱离现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过程,根本排斥、否认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一种错误理论。以其为理论依据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忽视、轻视、鄙视商品流通的政策和措施,曾给苏联及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都带来了长期的、严重的影响。

第三节 毛泽东的“轻流通论”

毛泽东同志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史学家、诗人。是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中最杰出的代表,毛泽东思想的诞生使中国实现了第一次飞跃,邓小平理论实现了第二次飞跃。第一次历史性飞跃是在陈独秀右倾机会以主义与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都失败以后,在革命危急关头,由毛泽东同志提出了由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这一伟大的战略思想,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是在“左”的路线彻底失败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这一惨痛教训之后,由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思想。毛泽东同志就是在后期发动文化大革命,对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后果,但他在整个中国的历史上,仍然是一个伟人,没有毛泽东,没有毛泽东思想,中国人民可能仍在黑暗中摸索。但人无完人,领袖是人不是神,毛泽东同志在许多方面发展了、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在流通的理论与实践上由于受苏联模式的影响,由于受中国长期以来封建小农经济的影响,他的整个思想属于“轻流通论”。

所谓“轻流通”,主要讲毛泽东与斯大林在流通问题上还不完全一样,毛泽东同志懂得“抢杆子”的重要,懂得“笔杆子”的重要,也懂得“秤杆子”的重要,在建国以来一直指示要抓好财贸工作,专门成立了财经领导小组,对流通如何搞,在管理体制上也下了不少功夫,部门的设置与苏联不一样,他的个性决定不愿意跟着别人的指挥棒转,想按中国的实际行事,但总体思路上并没有摆脱苏联“无流通论”模式的影响。

按照《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划分,建国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1949—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特别是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进入改革开放伟大转折时期。研究毛泽东的流通思想,主要是前三阶段。

一、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毛泽东实行中国式“新经济政策”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左”的路线开始出现

1956年12月7日,毛泽东同志约民建、工商联负责人谈话,清醒地认识到中国需要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多种所有制并存,提出中国也要实行“新经济政策”。他说:“现在自由市场还有资本主义,虽然没有资本家。上海地下工厂也有对立物。因为社会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现在做衣服三个月,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它作对。现在合作工厂做衣服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只搞两年退却就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足。我们只留了私营工商业工人250万(工业160万,商业90万),俄国只保留八、九万工人。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二十年,一百年不没收。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只要有原料,有销路。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又说:“急于国有化,不利于生产。”

这一思想从1949年至1956年毛泽东一直是坚持的。但也是逐步认识的,并对私营工商业保持高度警惕,毛泽东更多的是从政治上考虑问题,比较少地从经济上考虑问题。

在1950年6月6日召开的中央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中主张,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

1950年9月19日,华北局薄一波、刘澜涛写信给中央与毛泽东,就解决华北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不断增大问题提出建议:(一)采取适当的步骤停止农产品价格继续下跌。国营商店应依照高于市价的牌价大力收购粮棉,动员各级合作社、私商有计划地收购粮棉;大量收购农产品的同时,应组织工业品下乡,相应地完成回笼货币的任务。(二)适当地降低某些工业品的价格。除积极改善工厂经营管理,克服浪费和耗损,以降低工业成本外,国营商店要改善经营方法,减少流通环节,并在工商业中贯彻薄利广销的方针,加速商品与资金的流通。毛泽东批示周恩来、陈云、薄一波、刘少奇、朱德、任弼时,要求按华北做法在全国推行。

1950年10月20日,毛泽东赞同察哈尔省的做法,要求在全国推行。察哈尔省的做法有这样一段话:“各级党委要加强对贸易工作的领导,把组织物资交流提到领导议程上来,并教育干部重视和学会做生意。”

1951年2月,他在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但他没有展开论述,从刘少奇、任弼时同志对此的解释,三年准备即恢复经济,完成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任务。十年发展即完成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

1952年6月,毛泽东在统战部一个文件上批语“新民主主义时期,即允许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存在的时期。”

1953年1月2日,商业部长曾山、副部长姚依林写报告给毛泽东、周恩来、高岗、邓小平、陈云、薄一波,提出当时商业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毛泽东批示:“这个问题牵涉很广,牵涉到一切商品的生产和消费,须要做出一个正确的决定,然后动员全党协力执行决定,才能使我们的商业工作克服目前极大的盲目性和被动状态,而走上正轨。”

1953年6月,毛泽东同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

1953年7月9日,毛泽东在全国财经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上批示:“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不错,工人们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这只占全部利润中的一小部分,大约只占四分之一左右,其余的四分之三为工人(福利费)为国家(所得税)及为扩大生产设备(其中包含一小部分是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而生产的。因此,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后来毛泽东多次强调这一思想,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的改造怎么办,毛泽东根据苏联集体农庄的经验主张大力发展互助合作社,他在1953年10月15日给陈伯达、廖鲁言的谈话中,完全反对在农村提“确保私有财产”与“四大自由”,认为“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如果不搞社会主义,那资本主义势必要泛滥起来。”他把当时流通过程中供不应求的矛盾归结为所有制,他与斯大林的观点一致,认为再生产过程中,所有制决定一切。他指出:“是个体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总路线(指过渡时期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

1953年10月,毛泽东批准在全国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批评邓小平同志所领导的农村工作部看不到农村新的社会主义高潮就要到来”,是“一个小脚女人”,“同资产阶级共呼吸。”

毛泽东针对一些人拿苏联的经验批评中国农业合作化冒进时说:“苏联是在1920年结束国内战争的,从1921年到1937年,共有十年的时间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合作化,而它的合作化的主要工作是在1929年到1934年这六年时间内完成的。”中国的时间也不能长了。

毛泽东提出,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毛泽东明显反对农村商品贸易的发展,他在1955年10月9日对彭真在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的两段批语非常典型,他写道:“所谓‘四大自由’,即土地租种自由,雇工自由,贸易自由,借贷自由,这是一种明显的资产阶级纲领,这是一条明显的富农路线,这是同我们党的限制资产阶级和限制富农的路线完全不相同的。他们不是限制资产阶级和富农剥削自由,而是用法令允许资产阶级和富农可以进行无限制的剥削,并且加以提倡。”又指出:“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一个最后彻底消灭农村中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富农阶级的斗争,是五万万农民群众的一个翻天覆地的社会改革运动,是使资产阶级彻底地孤立起来,造成一种使他们非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不可的形势,因而可以彻底地消灭一切城市资本主义痕迹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

1955年11月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进行修改,他写道:“为了借助国家资本主义达到社会主义的目的,我们就需要对资产阶级偿付出一笔很大的物质代价。这就是对于资产阶级私有的生产资料,不是采取没收的政策,而是采取赎卖的政策。这是从我们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中产生出来的政策。这种政策不违反马克思主义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曾经认为在某种条件下采取赎买政策,是可以允许的,是对工人阶级有利的。”

1956年1月25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六次会议上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社会主义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但他把解放生产力的主要手段仍然放在解决所有制的问题上。

斯大林逝世以后,赫鲁晓夫全盘否定斯大林,毛泽东也向全党提出要从斯大林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以苏联的经验与教训为戒,总结了中国的经验,提出了“论十大关系”,在某些方面想突破苏联模式的影响,走中国自己的路。比如讲到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个人的关系时,毛泽东指出:“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我们的政策不是苏联的那种政策,而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鉴于苏联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严重错误,我们必须更多地注意处理好国家同农民的关系。”

但我们发现,这十大关系,主要是讲政治方面的关系,经济方面的关系不多,在讲到经济关系时,没有涉及到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力的诸多方面。

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一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他正确指出:“革命时期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下面进行的是向自然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

二、反右斗争、大跃进与人民公社运动,把商品流通也纳入了阶级斗争,并把所有制绝对化

毛泽东把整风过程中,党内外一些人对党的正确与不正确的批评,当成牛鬼蛇神的右派分子对党对社会主义的猖狂进攻,他指出:“总之,这是一场大战(战场既在党内,又在党外),不打胜这一仗,社会主义是建不成的,并且有出‘匈牙利事件’的某些危险。”在流通领域也有大批右派,但毛泽东对商界、学界的改造充满信心,他说:“即就商学两界而论,在右派猖狂进攻时期,多数人可以一时被蒙蔽,发生动摇。几个星期以后,反击右派展开,多数人也都清醒了,都过来了。”

反右斗争刚结束,“大跃进”又来了。

1957年11月18日,在莫斯科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上,毛泽东说:“赫鲁晓夫同志告诉我们,十五年后,苏联可以超过美国。我们也可以讲,十五年后我们可以赶上或者超过英国。”在1958年3月中央成都会议上,他又提出十年赶英,二十年赶美。到11月下旬召开的武昌会议上,他甚至提出是苏联先进入还是中国先进入共产主义的问题,说苏联十五年,我们是二十年或更多的时间,在苏联进入共产主义后再等三、五年我们再进入。认为商品什么时候废除,价值法则还要不要都需要研究。

在这一“左”的思想指导下,便发生了1958年不顾客观实际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大跃进”和欲速而不达的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严重失误,使全国人民经历了三年缺衣少食的困难时期,造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严重挫折。

在这以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有所觉悟,他提出社会主义要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1961年,他同英国蒙哥马利元帅谈话时提出,中国要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五十年不行,会要一百年,或者更多的时间。三百几十年建设了强大的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五十年内外到一百年内外,建设起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由于社会主义谁也没干过,要准备由于盲目性而遭受许多失败和挫折,从而取得经验,取得最后胜利。

理论上的错误必然造成社会实践的悲剧,毛泽东由于对阶级斗争的错误认识,提出了“大过渡理论”。他把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扩大到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认为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第一阶段都是过渡时期,1956年党的八大所确定的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这一主要矛盾,被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斗争以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所代替。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大过渡理论”。这一“大过渡理论”是从列宁主义倒退,因为列宁十分明确地指出,过渡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1959年底到1960年初,毛泽东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时说,究竟过渡时期包括什么阶段,要好好地研究。只包括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还是包括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也包括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这种思想,同毛泽东把阶级斗争绝对化、扩大化有直接关系,他把1957年的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1959年把反对高指标、“共产风”的同志当作向党进攻的右倾机会主义加以批判;把三年困难时期为了渡过难关而实行的“三自一包”当成资本主义复辟。1962年9月,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将存在和企图复辟,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因而强调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写道:“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这在我们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大过渡的观点。这一理论的错误在于:一方面把过渡时期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矛盾扩大为整个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另一方面,又把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看作是一个处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状态的社会,否认社会主义社会本身是一个独立的发展阶段。

受斯大林的影响,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这对矛盾中,毛泽东把所有制问题绝对化。在1958年3月中央成都会议与11月中央郑州会议上,他说:“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要不要划分一条线?……大线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小线是集体所有制与全所所有制。”他认为建设社会主义的集中表现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

1958年7月毛泽东构想: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

1958年8月毛泽东在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稿上,写下了如下一段话:“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在目前还是以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这可以避免在改革所有制的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实际上,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中,就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了。这种全民所有制,将在不断发展中继续增长,逐步地替代集体所有制。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以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如国营工业那样,它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然后再经过多少年,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都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教育普及并且提高了,社会主义时期还不得不保存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反映这些差别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种时候,我国社会就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

但在这时期,毛泽东也注意到了商品生产、积累与消费等问题。1952年1月,毛泽东起草的《工作方法六十条》中的第十五条,指出:“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积累与消费的比例怎样才算恰当,这是一个关系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大问题,希望大家研究。”

1958年11月,毛泽东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1958—1972)初稿的批语与修改中,有这样一段:“人民公社应当按照满足社会需要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生产。既要发展直接满足本社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又必须尽可能广泛地发展商品性的生产。这种商品生产,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又可以换回等价物资,满足本社生产上和社员生活上日益增长的需要。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价值、价格和货币仍然将起到积极的作用。”1958年11月21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武昌扩大会议上,专门谈商品经济问题,如商品的范围,商品的寿命,以及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的看法等。1958年11月24日,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贸管理体制的决定》有一段修改:“在现阶段,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货币制度、价值规律等形式,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有利于向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在现时,还只是国营工业、运输业及其它国营企业和事业方面存在着全民所有制,所以还不是全面的),有利于为将来向共产主义过渡逐步地准备条件。”但到人民公社化时期,在实际上,农民自留地没了,社员家庭副业停止了,自由市场关闭了,实行“生活集体化、行动军事化、生产战斗化”。到1959年,中共中央才发文指示,恢复自留地与家庭副业。

三、文化大革命用资产阶级法权与资本主义复辟,把商品流通打入冷宫

在上一个时期,毛泽东就一直注意资产阶级法权问题,1958年10月11日,毛泽东同志转载时任上海市委宣部长张春桥的一篇文章,叫《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在编者按中毛泽东说:“他鲜明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引人注意。”同年10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郑季翘同志的《谈谈削除资产阶级法权》,毛主席在看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既然成为商品,所以劳动力也是‘等价交换’的,因而,‘做多少事,给多少钱’,就成为这个社会特别显著的特征”时,作了如下批注“这是等价交换吗?剩余价值跑到哪里去了?在这里,只是一个欺骗工人的等价形式。”

1958年,毛泽东三次认真阅读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并作了批注,对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问题,批注了不少自己的看法、认识与观点,当斯大林讲到“只有存在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有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资本家能够买它并在生产过程中剥削它,因而只有在国内存在着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制度时,商品生产才会引导到资本主义”时,毛泽东批注“不要怕资本主义,因为不会再有资本主义”,毛泽东当时的想法是中国的目标是清一色全民所有制,到那时,商品生产也没有了,存的只是产品生产与产品分配。但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在毛泽东提出要关注“资产阶级法权”的幌子下,大做“资产阶级法权”的文章,从而把商品流通推上了审判台。无论是特权、特殊化、官僚主义作风,还是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化公为私、商品走后门、非法协作以及利润挂师、物质刺激等等,统统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联系在一起,一律说成是“资产阶级法权”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乃至党内生活方面的渗透。为此强调增强产品分配比重,缩小商品交换比重,从根本上否定交换。按照当时的逻辑,商品交换中的“资产阶级法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农副产品收购实行统一价格以及奖售政策和超购加价奖励,不利于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提出的理由是“国家收购农副产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价格,它是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依据的,而农村社队由于占有生产资料的数量和质量不同、自然条件的好坏不同、生产技术条件不同、耗费的个别劳动也就有多有少;同时,还有种植作物的品种不同、市场条件不同等差别,这样实行统一价格就会出现等量劳动获得不等量的收益,条件好的收益大,条件差的收益小。同样,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政策,使出售农副产品的富队可以得到较多的工业品,穷队则得不到这种好处;国家对生产队完成粮、油等征购任务后的超额交售部分按统购牌价给予一定幅度的加价奖励,只对粮、油商品率高的富队有利,穷队也得不到这种好处。

二是按购买力分配商品,形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提出的理由是:商业部门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分配商品的时候,除了粮、油、布等生活必需品以外,总的来说是按购买力来分配的,因而,必然是购买力高的地区分的商品多,购买力低的地区分的商品少;比较富裕的地区分的商品多,比较穷困的地区分的商品少。这样,就会形成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商品分配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

三是零售商店供应商品,有利于占有货币多的顾客。提出的理由是:商业部门通过零售企业把个人消费品供应给顾客,是采取货币购买商品的方式进行的。由于个人的货币收入有多有少,因此,除一部分计划定量供应的商品外,谁占有货币多谁就可以多占有商品,这样就造成个人消费品分配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

四是集市贸易只对条件好的农户有利。提出的理由是:在农村集市上,允许社员在一定范围内的买卖自由和议价自由,这对每一个社员都是平等的权利。但是,由于社员家庭的人员、劳动及其技艺条件各不相同,有的人就可以多拿东西上市,多获得货币。这种不平等权利就会对农村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起诱发作用,就会使集市贸易成为滋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一块土壤。

正因如此,1968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规定:“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一律不准经营商业。”1970年2月5日,中共中央《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中又重申:“除了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有证商贩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从事商业活动。”

1975年规定:“除了某些历来自营的手工业品以外,工业部门不能以任何名义私分产品和自销产品。”

在六十年代初毛泽东提出的“大过渡理论”到文化大革命时期演变成“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由陈伯达、姚文元起草并经毛泽东同意的两报一刊编辑部文章《沿着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道路前进——纪念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50周年》一文中,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归纳为六点:

1.必须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对立统一的规律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

2.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了防止和平演变,必须把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

3.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阶级斗争,在本质上,依然是政权问题,就是资产阶级要推翻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则要大力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4.社会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必然会反映到党内来。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主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表人物。他们“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要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就必须充分注意识破“睡在我们的身旁”的“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把那些被他们篡夺了的权力坚决夺回到无产阶级手中。

5.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进行革命,最重要的,是要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只能是群众自己解放自己”。

6.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思想领域中的根本纲领是“斗私,批修”。因此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是要解决人们的世界观问题。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处的发展阶段和面临的任务作出了完全错误的判断。这个理论集中到一点,就是认为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还要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但实际上,到1956年,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在我国消灭,政治革命早已完成,人为地进行这场政治大革命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必然造成严重的社会混乱、经济破坏和历史倒退。“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宣布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上“左”倾空想论的彻底破产。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指导下,商品流通领域成了重灾区。各级领导谈商色变,商品交换成了资产阶级“大染缸”,成了滋生资本主义的沃土,五光十色的商品,花花绿绿的钞票都成了罪恶之源。“物质刺激”、“利润挂帅”、“崇洋媚外”都成了内外贸的罪行。总之,文化大革命把整个商品流通搞乱了。

第四节 邓小平的流通创新

一、小平流通思想的三个核心

小平同志专门对流通问题进行论述不多,但他的流通思想极为丰富,邓小平的流通思想是邓小平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点是:第一,按经济规律办事,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为我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与流通产业发展确定了一个总前提;第二,流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是一个整体,要互相促进;第四,流通要为人民生活与生产建设服务,人民生活水平标准同生产力标准一样具有重大意义;第五,改革是流通产业发展的动力;第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仍然必须加强对商品市场的宏观调控;第七,发展国际大流通,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才能提高综合国力与市场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流通体制改革与流通产业发展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今后流通的改革与发展仍要坚定不移地坚持邓小平理论。

我对邓小平流通思想的研究表明,在小平同志的流通思想中最核心的是三条,一是计划与市场的理论,冲破了苏联模式的长期束缚,认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二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必须充分利用与善于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一体化大流通。三是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提高,是改革开放的试金石,必须实施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体制的综合改革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协调发展。实践证明,谁要偏离这一方向就可能犯错误。

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的理论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他指出:“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这是对以往中国几十年搞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旧体制作用的总估计,是对苏联模式的彻底否定,是提出新的经济体制设想的根本出发点。这个论断不仅在改革的起步阶段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在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暴露甚至有所突出的今天,更显出其重要性。不能低估过去几十年经济建设的成就,也不应一笔抹杀计划体制的积极作用,但只靠旧体制不能解决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问题,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如果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能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力的发展,它的优越性就不能充分显示出来,就会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的历史性事件,无可辩驳地从反面证明了这一论断的真理性,出现这些事件的原因固然极其错综复杂,但其以中央高度集权和指令性计划为特征的僵化的经济体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不能不说是一个根源。

第二,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在1987年他又指出:“为什么一谈市场经济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1991年他在视察上海时再次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1992年春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他对这个问题作了最透彻的阐述,这一次是结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个最根本问题来说的:“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他还对市场和计划两种方法和利弊得失作了深刻的比较和分析,指出市场经济有利于搞活经济和发展生产力,也会带来一些副作用;另一方面,只搞计划容易把经济搞死,但是计划经济也还是一个好办法,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邓小平的这些谈话,从历史实证和理论分析两个方面阐明了市场和计划的性质,就是说,市场经济并非资本主义所专有,而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经济的方法和手段,从而一举廓清了在这个问题上根深蒂固的陈旧观念,为经济改革和理论研究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第三,从以上分析得出结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计划和市场都得要”。这应该就是我们经济改革的总体取向,也就是我们经济改革的总体原则。很显然,邓小平的思想要求把计划和市场这两种方法和手段都适当地加以利用,而不只要其中之一。肯定这一点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在我们进行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的进程中,容易发生顾此失彼的偏向。不过,鉴于以往一个长时期实行计划经济的经验教训,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最应强调的还是认识市场。经济改革的任务,从一个角度来说,也就是要界定市场和计划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各自适当的范围和相互关系,以更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邓小平的上述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性贡献。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拯救了处于困境的社会主义事业。对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也是历史性的创新,完全打破了由苏联共产党创立的关于计划经济模式的思想。

布哈林(1888—1938)和普列奥布拉任斯基(1886—1937)是苏俄建国初期两位权威理论家。他们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看法,尤其是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的看法,具有极大的代表性和广泛的影响。他们在合著的《共产主义ABC》(1919年)这部宣传共产主义理想和基本原理的小册子中,系统阐述了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看法。他们提出的中心思想,就是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立即实行全部生产资料的国有化,而且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制度,并且以为这种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应用和发展。

这种思想在布哈林的名著《过渡时期经济学》(1920年)有了进一步发展。布哈林认为,过渡时期的各种经济关系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可变性,一些新形成的范畴取代了已存的范畴。一旦进入过渡时期,“我们发现理论经济学的旧概念刹那间拒绝为我们服务。”商品、价格、工资、利润等范畴,过渡时期既存在,又不存在。

列宁逝世以后,普列奥拉任斯基出版了《新经济学》(1926年),该书坚持认为,计划和市场是对立的。计划是社会主义的关系,市场是资本主义的关系,因此,计划不应当争取市场、领导市场,计划经济不是通过市场来实现,而计划应当消灭市场。计划战胜市场之日,就是过渡时期结束、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时。

他们两人的观点被斯大林确认,所以普列奥布拉斯基和布哈林的观点,事实上成了长期支配着苏联及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经济生活的主导思想,所幸的是,这些曾经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理论,在使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历经磨难和挫折之后,终于被冲破了。而首先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一创造性思想的人,正是中国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邓小平。历史必将证明,邓小平的这个思想,对人类经济思想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贡献。

邓小平关于对外开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思想,不仅推动了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体制改革,也推进了流通产业的发展。

早在18世纪中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商品生产迅速地发展成国际间的分工与贸易,形成了资本和生产国际化的雏形。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总结了这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支配地位的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指出:“过去那种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 在这种形势下,生产的社会联系和协作范围必然突破国内市场的局限,导致国际分工协作和国际市场的形成。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往来和互相依赖实质上就是因社会分工而引起的流通行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流通行为逐渐跨越国界而扩展到国外,这种趋势就是流通的国际化。流通国际化是生产国际化的必然要求。在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进程中,生产国际化和流通国际化日益加强的趋势是同时并进和互相促进的,生产国际化是流通国际化的基础,流通国际化是生产国际化的发展动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下,流通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国际垄断组织在国际范围内的生产专业化协作发展迅速,国际范围内的商品流通和资本流通规模急剧增长,跨国公司从全球战略的角度安排其产品设计并组织生产和销售,在全球范围内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从而使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卷入国际流通体系,这不仅大大提高了世界生产力的水平,而且使各国各地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也愈来愈离不开相互间的经济联系,离不开流通国际化发展的客观环境。

邓小平敏锐地洞察到流通经济的发展趋势,他说:“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 “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 从世界范围内看是这样,从我国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看也是这样,针对当今世界经济的客观现实,邓小平说:“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 “中国要谋求发展,摆脱贫穷和落后,就必须开放。” 邓小平强调:“总的是要开放。我们的开放政策肯定要继续下去,现在是开放得不够……不开放不改革没有出路,国家现代化建设没有希望。” 实行对外开放,就必须使我国生产力发展与流通国际化趋势相结合,使生产要素加入到国际流通体系中去,从而分享国际流通的巨大利益。由此而来,“我们同国际上的经济交往更加频繁,更加相互依赖,更不可分,开放政策就更不会变了。” 因此,我国的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政策,是一项长期持久的政策。能不能利用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阐明流通国际化的客观规律,指导我国流通经济的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没有给出现成的答案。邓小平以中国国情为依据,坚持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第一和实践第一的观点,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就是要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 尽管我们在经济建设中走了一些弯路,曾经忽视或否定过流通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作用,没有积累较丰富的流通经验,也没有现成的理论,但邓小平以总设计师的魄力,灵活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流通理论,他指出:“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包括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我们都采用。这是个很大的试验,是书上没有的。” 邓小平还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分析了引进外国资本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因素,指出:“当然,这会带来一些问题,但是带来的消极因素比起利用外资加速发展的积极效果,毕竟要小得多。危险有一点,不大。”

二、新一代领导人与时俱进

改革开放以来,新一代中央领导对流通的认识与时俱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对流通理论不断深化,把他们对流通的认识归纳为以下五个基本观点:

第一,生产决定流通,没有生产就没有流通,但反过来,流通同样决定生产,没有流通就没有生产。中国目前已进入消费通过流通决定生产的时期。只有现代流通方式才能带动现代化的生产,大规模的流通方式才能带动大规模生产。

第二,由于长期受苏联模式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重生产,轻流通”烙印很深,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必须与“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彻底决裂。

第三,流通是现代经济的火车头,现代流通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血脉和神经,是各种生产要素集结、整合和聚变的载体,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

第四,没有流通的现代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运行效率也就不可能得以提高。

第五,社会主义经济要真正搞好,解决好流通问题最重要。只要把流通领域的问题从理论到实践正确地解决了,那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就基本建成了。

第六,流通包括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提高加入WTO以后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可以这样讲,新一代国家领导人已把流通的重要性讲透了,但在实际运作中,并不完全是这样,“重生产,轻流通”不仅在各级领导中,就是在高级领导干部中也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