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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贯彻意见
字号:T|T 2012年03月20日11:06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平潭实验区交建局,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管理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规发〔2011301号)和省政府关于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战略部署,经研究,我厅制定了《关于<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贯彻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贯彻意见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规发〔2011〕301号)指出要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优化综合运输规划布局、加强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推进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综合运输公共管理水平,着力提升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我厅根据省政府批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闽政办发[2010]91号)的有关职责,结合我省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期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技术和经济优势,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构建网络设施衔接完善、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增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是满足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发展需求,实现福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十二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推进福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地理区位优势,按照“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优化综合运输规划布局,合理配置交通资源,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以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加强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提升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以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落到综合运输发展的各环节,努力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以创新为动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综合运输快速发展。
三、发展目标
通过努力,至“十二五”末,基本形成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的三大港口群,基本建成以大型海、空港和综合运输枢纽为依托,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和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的“两纵三横”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形成连接长三角与珠三角、拓展中西部腹地和服务两岸交流合作的便捷交通走廊,具有区域性集散效应的东南沿海物流中心、国家综合运输枢纽初步建成,作为两岸直接往来主通道和前沿平台的作用更加凸显,实现县县通高速、市市有快铁、县县通国道、镇镇有干线,各设区市逐步有机场,交通运输网络更加衔接配套,技术装备更加先进适用,运输服务更加安全高效,管理体制更加协调顺畅,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体目标任务:
(一)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及综合运输体系
全面完成厦门、福州、湄洲湾三大港整合,做大做强海峡西岸港口群,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超过1500万标箱,努力将厦门港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出省高速公路通道达17个;基本完成主要国省道和重要县道的二级公路以上标准改造,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全省公路网通车总里程突破10.5万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县县通国道、镇镇有干线、村村通客车、有条件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基本建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干支协调的区域性航空枢纽,逐步实现各设区市均有一座机场,各县市1.5小时车程可享受航空服务,全省民航旅客吞吐量超过44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超过70万吨。
(二)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建设
初步建成福州、厦门两大全国性综合运输枢纽,完成20个重要综合运输枢纽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各县市有1-2个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和1个二级及以上货运站,农村客运站达700个以上,基本形成人便其行、货畅其流的现代化综合运输枢纽新格局。
(三)全面推进“大物流”建设
加快交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和交通物流园区建设,支持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加快培育8-15家龙头企业,引导运输装备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模式,建成龙岩、三明、南平、晋江等分布合理的省内“陆地港”,建立以沿海港口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形成东南沿海物流中心。
(四)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一体化
到2015年末,城市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要取得重大突破,福州与厦漳泉两大都市区交通一体化进程取得重大进展,力争利用温福、福厦、厦深、龙厦快速铁路,开展宁德经厦门至龙岩7个设区城市的城际轨道交通运输。全省营运客车达到4万辆/70万客座,其中,出租汽车达到1.8万辆,中高级客车占营运客车(不含出租汽车)比例达到85%。力争福州和厦门两大国家综合运输枢纽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分别达到28%和40%,万人公交车辆拥有量分别达到17、22标台以上。全省农村客运站点达到700个,建制村通客车(船)率实现100%。“十二五”期规划建设陆岛码头泊位超过70个,码头接线公路约150公里。
(五)全面推进闽台交通发展
十二五”期规划建设对台码头泊位8个,其中滚装码头泊位6个,推动厦门建成国际邮轮母港,开通至台湾的邮轮航线,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发展。到2015年末,基本建成福州、湄州湾、厦门三大港对台滚装运输系统,实现对台滚装运输常态化,力争运输车辆上岛取得突破,形成闽台空中巴士运输,闽台民航机场、运输、口岸、物流等方面合作取得新突破,基本建成两岸空中直航中转枢纽。
(六)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加快建设综合运输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到2015年末,健全全省统一的交通专网,县级以上交通专网覆盖率达100%,数据中心的信息交换与共享能力显著提升,交通基础信息支撑平台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交通公众信息服务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城市和县级城市,信息服务体系逐渐完善,物流效率显著提升。安全监测基本实现全覆盖,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调,优化综合运输规划布局
1、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规划衔接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省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为依据,组织制定本辖区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并加强与辖区内经济发展、城乡发展、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的衔接。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规划的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综合运输规划体系,统筹各种运输方式之间以及各种方式与城市交通之间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2、完善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网络
继续推进三大港口整合,优化沿海港口功能结构,扩大沿海港口基础设施规模。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建设,积极推进内河航运发展。加快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推进高速公路网络建设,提高高速公路网络化水平和通达深度。加快国省公路网建设,加大国道和省道改造力度,做好与城镇道路网络的衔接,扩大对乡镇节点的覆盖服务。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化建设,提高乡村通达便捷度。完善功能互补、干支协调的航空网络。积极配合铁路干线建设,提升通道运输能力。
3、节约集约利用通道资源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注重优化各种运输方式在运输通道内的资源配置,发挥其各自比较优势。要加强通道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开展公路与铁路或轨道交通共用跨江、跨海通道,以及城际轨道和干线公路合理共用通道资源的规划论证工作。
(二)注重运输方式衔接,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建设
1、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建设
到2015年,要基本建成福州、厦门两大国家综合运输枢纽。加强对综合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引导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综合运输枢纽规划建设部门协调机制,着力解决规划衔接、建设用地等问题。推动地方政府开展综合运输枢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龙岩、平潭综合试验区、三明沙县、武夷新区、宁德环三都澳等区域建成集铁路、公路、机场、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一批与主要港口、主要机场、铁路枢纽相衔接的综合货运枢纽站场。
2、加快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保障枢纽效能的发挥,强化城际交通与城市交通的顺畅衔接和能力匹配,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快推进港口、铁路和公路货运站场、物流园区等货运枢纽的集疏运网络建设。继续加快高速公路与主要港区的连接,推进铁路疏港支线及联络线建设,加强沿海港口与内河运输的衔接。加快推进福州、厦门国际机场轨道专用线以及其他机场快速通道建设。
3、加快交通物流园区建设
大力建设港口物流园区,充分发挥厦门海沧、福州江阴保税港区等优势,加快厦门湾、罗源湾、湄洲湾、三都澳等一批港口物流园区建设,拓展港口的现代物流功能,着力打造现代化的东南沿海物流中心。在规划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地区试点推进由政府引导投资建设的公用型物流园区(含甩挂运输站场),加快各设区市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向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转型。加快建成龙岩、三明、南平、晋江四个“陆地港”;继续深化闽赣、闽湘等港口发展合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持续优化我省港口发展的软硬环境。
(三)优化运输组织,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
1、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积极调整运输装备结构,不断提升运输装备现代化水平,引导货运车船等运输设备向大型化、高级化、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甩挂车、多轴重载车、集装箱车辆、城市货的和其他专用车辆。鼓励航运企业继续扩大船舶规模和优化船舶结构,形成石化、煤炭、矿砂、集装箱等专业海运船队。依托技术创新,加快研发应用先进适用、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各类装卸设备、运输工具和标准化的成组运载装备。
2、优化运输组织
鼓励整合运输资源和拓展业务。围绕提供全程化的运输服务,加强协调,努力破除行业政策壁垒,开展部门合作,构建规范的一体化运输市场,鼓励跨行业、跨区域的运输企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发展跨多种运输方式的全程运输服务供应商。加快道路运输结构调整,拓展短途、多样化与个性化客运市场,充分发挥道路运输比较优势,强化与铁路客运及其他客运方式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强对多式联运市场的引导和规范,培育扶持8-15家物流龙头企业,重点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逐步建立全程性、无缝性、连续性运输经营组织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形成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率。
3、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一体化
推进省级运输和城际轨道交通发展,继续加强华东六省一市、泛珠三角交通运输领域的沟通衔接和区域协作,促进区域交通运输发展的转型升级。开展宁德经厦门至龙岩7个设区城市的城际轨道交通运输,提高城际轨道交通辐射和覆盖能力,促进区域和城乡交通一体化。支持条件适宜的地区(如厦漳泉地区)试点开通公交化的城际客运班线,稳步推进城际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中心城市、城市组团的轨道交通系统,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首末站和港湾式停靠站等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客运站场投资建设力度,推进重点镇等级客运站建设。重点提升部分人口5万人以上岛屿陆岛交通条件,进一步改善部分受潮水和风浪影响较大的人口3000人以上岛屿陆岛交通条件。
4、全面推进闽台交通发展
加强我省沿海对台码头、客货滚装码头建设。着力推进对台客货运口岸的基础设施、附属设施和港口集疏运体系改造建设。积极加强福建港口与台湾港口合作,逐步培育货物运输、两岸客运、两岸客滚运输等多种对台航运模式,构建两岸人民交流往来的重要水运通道。推进厦金高速公路通道、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等对台公路通道项目建设。完善闽台直航设施,增加闽台直航航班配额,深化闽台航空行业合作,打造厦门翔安、福州长乐机场等两岸航空特殊区域。积极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加快平潭海峡大桥复桥、长(乐)平(潭)高速公路,平潭环岛路等公路交通建设,抓紧建设金井、澳前等港区深水客货运码头,开辟至台湾海上快捷客货滚装航线,加快推进形成两岸直接往来的便捷通道,构建两岸区域合作前沿平台。
(四)搭建信息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1、加强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健全全省统一的交通专网。统一交通数据中心建设,深化建设以厅数据中心为核心,以公路、水路、运输等数据分中心为辅的行业省级数据中心体系,试点建设设区市及港口数据分中心,完善交通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服务,推进与相关信息平台间的数据交换。统一交通基础信息支撑平台建设,深入拓展交通动态位置信息公共服务,全面完善交通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2、加快建设综合运输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道路运政三级联网应用,继续推进交通办公自动化,完善交通行政许可网上服务体系,建设省交通电子口岸平台,示范推广陆海交易信息服务,支持建设城市客运一卡通系统等,着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交通运输公众信息、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及综合运输枢纽信息四大信息服务能力,为公众出行和货物运输提供全面覆盖、及时可靠、选择多样的信息,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3、构建交通信息化体系。重点构建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交通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港口综合信息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及交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决策五大交通信息化体系建立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并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五)强化管理创新,提高综合运输公共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体系
按照大部门制改革要求,深化综合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注重机制创新,落实各级综合运输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综合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综合运输战略、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问题的协调;建立综合运输法律法规体系,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2、制定综合运输政策和标准规范
在综合运输体系框架下,加强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通过行业管理机构设定标准,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政策标准的衔接,引导企业使用,推进运输组织、运输行为衔接的标准化。从票价制定、运营管理、行业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统筹考虑区域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协调解决城乡客运在车辆技术标准、站点布局、补贴政策等方面的差异。从运输、包装、装卸、信息等各环节切入,逐步建立完善多式联运技术和管理统一规范。
3、提高综合运输安全水平
建立健全综合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构筑预防预警联动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综合运输安全应急预案,构建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和信息平台,强化应急处置协同指挥和统一调度,切实提高安全与应急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成立综合运输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综合运输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研究和解决我省综合运输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资源整合,形成联动合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对综合运输发展的支持和帮助。同时要加强与铁路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在管理上形成合力,在投入和建设上整合资源,共同推进综合运输的发展。
(三)统一信息标准,完善综合运输信息服务。加强综合运输基础信息化建设,统一综合运输信息化标准,实现信息采集与共享。重点建设行业监管与公共服务的电子政务服务,各项试点、示范工作均要与信息化建设挂钩,将信息数据共享列为考核内容,加快综合运输公共平台的建设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