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纪律须知
为了促进因公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会重申有关外事纪律与规定,希望各派出(组团)单位及出访团组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1、派出(组团)单位要切实做好行前教育的组织培训工作,落实好实施教育的职能部门和人员责任。
2、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参加与访问任务无关的活动和会议。
3、因私外出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不得随意单独活动。
4、严禁出入赌博场所,不准以任何借口自行或接受接待单位安排前往赌博场所,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资金参与赌博活动,不准参加网络赌博。
5、严禁出入色情场所和观看色情表演,不得参加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浏览项目。
6、不得借出访之机谋取私利。
7、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
8、不得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聚众酗酒;不得使用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礼品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9、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未经批准,不得携带涉密载体(包括纸质文件和电磁介质等);妥善保管内部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文件和资料;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10、增强应急应变意识,注意防范反华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拒收任何可疑信函和物品。
11、增强防盗、防抢、防诈骗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与我驻外机构取得联系,建立及时请示汇报制度。
12、增强证照管理意识。在境外期间,要切实遵守证照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本人或指定专人妥善保管证照,并在回国(境)后15天内交我会统一保管。
13、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在境外期间,出访团组由团长或指定专人负总责,加强对团员遵守外事纪律的管理与监督。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将视情追究团长或负责人以及派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4、回国后,应在半个月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出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