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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字号:T|T 2016年08月22日10:14     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


各有关单位:
    2016年,中国已经进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时代。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逐步实施和《“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发布,大数据与智慧物流不断驱动行业变革,中国物流业进入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当前,行业中涌现出一批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大力发展商业新模式、经营新业态的物流企业家。他们带领企业进一步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标准化、组织化、智能化水平,在技术、设备、商业模式、运作方式和物流业提质增效等诸多方面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他们积极参与构建高效透明、开放共享、诚实守信的中国物流新生态体系,表现出勇于开拓、敢于担当的时代精神。

为表彰2016年度对物流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军人物,树立行业典范,持续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在全国物流领域开展“2016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评选项目

2016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评选范围

物流企业以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装备制造、物流咨询及方案策划)的主要负责人、主要管理者和主要技术人员。

四、评选条件

1. 拥有较高的行业及社会知名度;

2. 拥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卓越的领导才能;

3. 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对市场的敏锐洞察力;

4. 所领导的企业拥有成熟的运营模式和独特的经营理念;

5. 在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具备很强的创新能力;

6. 所领导的企业呈现出卓越的行业竞争力和有效的执行力;

7. 领导企业在2016年度做出非凡业绩并呈现良好的成长性;

8. 两年内已获得“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称号者不在评选范围之列(特殊贡献者除外)。

五、评选方法

1. 发放评选表格

组委会秘书处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和人物发布“活动通知”和“申请表”,进行“2016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的推荐和自荐工作。

2. 推荐表格的回收和初审

由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15位候选人名单。

3. 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10位“2016中国物流十大年度人物”。

4. 奖项公布

在“2016(第十四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组织机构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秘书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吴海波 宇  颖

联系电话:010-68392974/2278

传  真:010-68392183/2961

E-mail:cflpma@126.com

八、评选日期

1. 2016年8月20日—10月10日为推荐期。

2. 2016年10月10日—10月20日为评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