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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中国物流十佳成长型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字号:T|T 2016年08月22日10:10     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为行业发展新引擎,助推中国“新经济”发展。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众多物流企业主动适应形势,在技术、设备、商业模式等诸多方面大胆创新实践,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其中,涌现出一批理念新颖、商业特色鲜明、业绩增长较快,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呈现出整体扩张态势、未来发展预期良好的成长型企业。

为表彰上述企业,树立行业典范,推动我国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在全国物流领域开展“2016中国物流十佳成长型企业”推荐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评选项目

2016中国物流十佳成长型企业。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评选范围

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物流企业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设备制造、物流咨询及方案策划)。

四、评选条件

1. 参评企业正常运作两年以上(含两年),具有合理的资本结构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且盈利水平较好,业绩表现突出,业务增长较快,规模发展迅速,行业竞争力明显;

2. 参评企业主营业务的非多元化与专业化,具备领先的商业模式和独特的运营模式,在行业内具有典型意义;

3. 参评企业具有卓越的企业战略实施能力,在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具备很强的典型性,有完整的创新体制和强大的创新开发能力;

4. 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具有多渠道的融资和再融资能力;

5. 参评企业具有卓越的激励机制与管理机制,拥有杰出的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并得到员工的高度认同。

五、评选方法

1. 发放评选表格

组委会秘书处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发布“活动通知”和“申请表”,开展“2016中国物流十佳成长型企业”的推荐和征集工作。

2. 评选表格的回收和初审

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15家候选企业名单。

3. 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10家“2016中国物流十佳成长型企业”。

4. 奖项公布

在“2016(第十四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组织机构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吴海波 宇颖

联系电话:010-68392974/2278

传  真:010-68392183/2961

E-mail:cflpma@126.com

八、评选日期

1. 2016年8月20日—10月10日为推荐期。

2. 2016年10月10日—10月20日为评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