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国物流业顺应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求,在积极探索企业长足发展机制的商业实践中,一批表现突出的物流企业迎难而上,推进战略调整,从追求速度和价格向提升质量和效率转变,继续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可持续发展,成为我国物流领域的行业标杆。
为表彰对物流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树立行业典范,推动我国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在全国物流领域开展“2013中国物流杰出企业”的推荐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评选项目
2013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评选范围
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物流企业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设备制造、物流咨询及策划)。
四、评选条件
1.参评企业正常运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企业业绩表现突出,业务增长较快,企业规模发展迅速,行业竞争力明显;
2.具备先进的商业模式和独特的运营模式,在行业内具有典型意义;
3.在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具备很强的典型性;
4.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评选方法
1.发放评选表格
组委会秘书处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发布《活动通知》及《申请表》,进行“2013中国物流杰出企业”的推荐和征集工作。
2.评选表格的回收和初审
由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40个候选企业名单。
3.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30家“2013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4.奖项公布
在“2013(第十一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组织机构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联 系 人:李 冰 庞 彪
联系电话:010—68392187 010—68392134
15011556357 13522950455
传 真:010—68392216
E-mail:15011556357@163.com
八、评选日期
1.2013年9月2日—11月6日,推荐期
2.2013年11月6日—11月22日,评审期
附件:“2013中国物流杰出企业”评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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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