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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正式建立
字号:T|T 2004年11月23日03:45     科技信息部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强基础性工作,为现代物流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以发改运行〔2004〕2409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强基础性工作,为现代物流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以发改运行〔2004〕2409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及核算表式(试行)〉的通知》,正式批准建立我国首个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并决定自2004年起开展社会物流统计及社会物流总量核算的试算工作。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承担。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在通知中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力合作确保资料来源,各被调查单位要认真领会调查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好填报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确保数据质量,单位领导要对报出的数据负直接责任。本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将为全面掌握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深入认识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特点和趋势,为各级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提供重要依据;对改革物流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物流统计监测和预报系统,将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根据本文件要求,在近期公布具体的统计调查执行方案,并组织布置有关企业的具体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