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是政策频出的一年,从新政出台,到政策修订,再到发展规划,每一个政策都牵动着货运人敏感的神经。
2013年是政策频出的一年,从新政出台,到政策修订,再到发展规划,每一个政策都牵动着货运人敏感的神经。
1.营业税改增值税
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税[2011]110号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6日
实施日期:2013年8月1日(全国推行)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经过多省市试点,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正式推广至全国(财政部37号文)。
2013年12月1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政部106号文),明确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或邮政业服务适用11%税率,提供的快递服务,就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税率,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630号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7日
实施日期:2013年3月1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令第462号公布, 2012年12月17日进行第2次修订,并作出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
发布单位: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12部委
发布文号:发改经贸[2013]1949号
发布日期:2013年9月30日
实施日期:2013年-2020年
《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明确了全国物流园区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北京、天津等29个城市确定为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石家庄、邯郸等70个城市确定为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建设货运枢纽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等不同类型物流园区,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的全国物流园区网络体系。
4.《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发改委
发布文号:发改基础〔2013〕475号
发布日期:2013年3月7日
实施日期:2013年3月26日
《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以运输需求为导向,新建与改造相结合,推进综合交通枢纽的一体化发展。
意见提出,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十二五”期间需基本建成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各地政府将组织编制其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审批。
5.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13年1月23日
实施日期:2013年7月1日
新《规则》重新定义了危货运输企业车辆数量、停车场地要求、设施设备的准入门槛,明确了危货车辆维修要求,并对危货托运方规定了更细致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服务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基础支撑。
原交通部2005年发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及交通运输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5号)予以废止。
6.《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13年4月12日
实施日期:2013年4月12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经营活动;规范了快递企业的服务行为。
7.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3年1月11日
实施日期:2013年3月1日
与2008年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对经营主体、快递服务、快递安全等都提出了新要求。其中严禁快递工作人员抛扔、踩踏或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同时,关于快件丢失、损毁等赔偿问题,目前快递公司按邮费3倍赔偿,
此外,新《办法》规定,快递员如果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客户信息,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关于开展公路甩挂运输第三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厅运字〔2013〕81号
发布日期:不详
实施日期:2013年7月-2015年7月
在已开展的第二批公路甩挂运输试点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公路甩挂运输第三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三批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并对试点项目申报及审核条件、试点工作进度安排进行了部署。
9.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发布单位: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12年第12号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7日
实施日期:2013年5月1日
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共11条,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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