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下简称“义乌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义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向45家国内外新闻媒体介绍了温州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行情况,这意味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亮相”。据悉,从去年8月11日开始,温州市“先行先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至今近1周年。
近日,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下简称“义乌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义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向45家国内外新闻媒体介绍了温州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行情况,这意味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亮相”。据悉,从去年8月11日开始,温州市“先行先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至今近1周年。
据介绍,以义乌为代表的专业市场,依托商品种类丰富、信息透明的集聚优势,形成并发展了市场采购贸易。该贸易模式显著降低了贸易成本,提升了贸易效率,提供的商品信息更全,客户的选择更多,相比传统贸易方式而言,是一种新型的、更高层次的对外贸易形式。它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共享式的商贸流通和对外贸易大平台,构筑了对接国际市场的便利通道,增强了我国小商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然而长期以来,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监管,沿用过一般贸易方式的理念和政策,也借用过“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的政策。这些监管政策都为义乌外贸的快速发展发挥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匹配性不强,出现了不少监管问题。
“‘义乌试点’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为市场采购商品出口量身定制一套适用性政策。”“义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说,围绕义乌小商品国际贸易“多品种、多批次、少批量及拼箱组货、主体多元”等交易特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义乌市市场集聚区范围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
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义乌试点”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突破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流通现代化建设,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贸易便利化,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据了解,今年4月18日,国家八部委联合出台《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关于同意在浙江省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函》,同意在浙江省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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