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会专区 | 资讯 | 企业 | 信息化 | 学术 | 供求
904
首页 >> 学术研究 >> 政策法规 >> 物流法规 >> 物流业发展及相关政策法规 >> 物流业发展及相关政策法规 >> 内容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公布 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字号:T|T 2013年01月25日09:30     腾讯财经
  • 国家邮政局官网昨日发布消息,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公布,并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邮政局官网昨日发布消息,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公布,并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针对目前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快递企业“野蛮”分拣的情况,该管理办法规定, 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管理办法同时对快递货物的验货、签收流程予以规范。明确快递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