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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海事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海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协作纪要》
字号:T|T 2011年07月07日13:58     新民网
6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海事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海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协作纪要》。高院盛勇强副院长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健龙副主任分别在协作纪要上签字并讲话。海事法院应新龙院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蔡鸿达秘书长分别作了发言。高院民二庭、民四庭、海事法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法官代表、仲裁员代表参加了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