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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不务正业”法律就没法规制吗?
字号:T|T 2011年03月09日11:07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 2010年9月9日共有19艘船舶共计400名船员被索马里海盗劫持。海盗行为在秘鲁、巴西、喀麦隆、几内亚和尼日利亚时有发生。海盗行为在加勒比海地区非常猖獗。 葡萄牙是1982年蒙特哥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

2010年9月9日共有19艘船舶共计400名船员被索马里海盗劫持。海盗行为在秘鲁、巴西、喀麦隆、几内亚和尼日利亚时有发生。海盗行为在加勒比海地区非常猖獗。

葡萄牙是1982年蒙特哥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对海盗行为加以定义,并在第100条中排除了在沿岸国领水或公海装备船员的船舶对另一船舶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或扣留行为。同样也排除了处于政治目的对船舶的保留或扣留。沿岸国将把这类事件作为普通的袭击、有目标的抢劫、谋杀或者绑架及其他类似的案件处理。该公约另有规定:船旗国对在公海上海盗登上船舶并以该船旗继续航行的行为独有管辖权。在葡萄牙,无论是民法还是刑法下,没有处理海盗案件的制度。普通的侵权法的规定也仅针对民事赔偿或者和刑事案件有关的袭击、有目标的抢劫、谋杀或者绑架等。对于海盗行为缺乏制度规范成为了葡萄牙司法制度中一个严重的法律空白。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则希望相关国家把海盗行为通过国内的刑法加以规制。在海盗行为的情况下,葡萄牙国内法体系几乎是“无法可依”。如果海盗没有作为特定的法律违法行为,法官只能根据相关的法律认为这是一种普通的犯罪行为而不能认定为海盗行为。大多数海事法律专家认为,虽然从公共政策的角度考虑,支付赎金是否合法在民法领域尚有争议,但是就本质上而言是否索要赎金不能作为认定海盗行为的特定犯罪行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就公海上的袭击、有目标的抢劫、谋杀或者绑架行为作出了规定,而在某一国领水发生的这类行为需要沿岸国家通过国内法加以规制。然而,对海盗行为的起诉必须基于某个国家的国内法。但是,如果法律规定的海盗在截获财物时并没有为法律所规定的海盗行为,则法官只能根据国内法对海盗的行为作为普通刑事案件处理。

这样的法律空白会给葡萄牙的法院带来难题,如果索马里海盗的袭击被葡萄牙军舰挫败,由于他们的行为在葡萄牙法律下不认为是海盗行为,法院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遣返回国成本和政治避难请求进行考虑。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葡萄牙的法律空白急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