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是深圳市重要的支柱产业。近年来,以大物流综合交通管理体制为保障,以海空双港为龙头、物流园区为载体、高端物流产业群为依托的现代物流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目前深圳基本建成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华南地区航空门户机场和亚太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城市。2008年,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达2141.63万标箱,连续12年位居国内集装箱港口第二,连续6年位居世界集装箱港口第四;深圳机场货邮吞吐量达59.8万吨,综合实力连续7年排名内地机场第四;全市物流业增加值达734.52亿元,占全市GDP的9.41%;社会物流总成本占全市GDP的15.0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受国际金融危机、资源约束、经济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深圳物流业面临着新的挑战,整体需求待振兴,配套设施待完善,服务水平待提升,辐射能力待加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巩固与提升深圳物流业服务于珠三角产业体系的能力,加快建设全球物流枢纽城市,遵照汪洋同志关于做大做强物流产业的有关重要批示,依据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圳市2009年物流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切入点,以香港、新加坡等物流先进城市为标杆,以推动与香港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形成全球性的物流中心为定位,以服务珠三角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为导向,以大物流综合交通管理体制为保障,以海港、空港快速发展为基础,创新物流产业发展服务平台,推动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一体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加快培育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优秀物流服务城市、具有国际资源配置功能和国际商务营运功能的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亚太地区重要的多式联运中心和供应链管理中心,为深圳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发挥先导保障作用。
至2012年,深圳港货物吞吐量突破2.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继续位居世界第四、国内第二大集装箱枢纽港地位;空港货邮吞吐量突破100万吨;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超过10%;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低于13.5%,接近先进国家和地区水平。
二、调整与振兴策略
(一)强化物流集散功能,建设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
充分发挥深圳地处太平洋海上交通要道,珠江水系主要出海口,毗邻港澳、面向东南亚的重要门户和通道优势,建成以海空双港为龙头、集疏运体系发达的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
海港:强化"外向带动战略",继续巩固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干线港地位;推进"国际中转战略",利用深圳发达的国际航运干线网络,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为依托,发展国际中转运输业务;实施"区域合作战略",进一步推动深圳与香港、澳门、台湾和东盟的合作,拓展两岸直航班轮航线服务市场,建立紧密型两岸三地和亚太区域的港航合作关系;实施"拓展货源腹地战略",利用深圳港公路、水路、铁路四通八达的网络优势,提升海铁联运的内涵和功能,辐射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拓展深圳港货源腹地;实施"珠江战略",加强西部港口与珠江水系码头的合作,大力发展驳船运输,推动江海联运;拓展"内贸战略",适应国家扩内需的政策导向,拓展内贸航线网络,发展内贸运输。进一步加强深港在高端航运服务领域的合作,打造世界级的港口群,到2012年,将深圳港建设成为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的国际集装箱枢纽港。
空港:坚持"客货并举、以质取胜"的发展策略,加快拓展航线网络,鼓励机场收购重组,构筑泛深圳航空联盟,强化深圳机场中枢集散功能;加快发展临空经济,强力推进航空城建设;推进机场战略转型和体制改革,促进机场管理模式从"经营型"向"管理型"、"效率型"、"服务型"转变,把深圳机场打造成为中国内地品质最优的大型门户机场;发展两岸直航业务,深化深港机场合作,与香港机场共同打造泛太平洋地区的航空枢纽和全球航空物流网络的重要节点。
(二)打通四大物流通道,构建区域性多式联运中心。
按照深圳市产业升级、深莞惠经济圈一体化、广东省"双转移"战略、泛珠三角产业分工合作的需要,优化完善物流空间布局,加快物流通道设施建设,加强多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构筑联系国内外、贯通珠三角的"一带三轴"四大物流通道,打造区域性多式联运中心。
"一带"是指以深圳至中山过江通道、机荷高速、深惠高速、深汕高速和厦深铁路及西部沿海铁路为主轴,以深圳中部物流组团、西部工业组团、东部大工业区为依托,贯通珠三角东西两翼,乃至粤东、粤西的横向物流通道。
"三轴"是指在深圳东部构建以盐田港区、莲塘口岸为起点,以沙头角保税区、盐田港保税区和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为依托,以东部过境高速、东部沿海高速、盐排-博深高速、龙盐快速和平盐铁路、京九铁路等为交通主动脉,辐射惠州、河源、粤东乃至江西等地的东部物流通道;在深圳中部构建以皇岗口岸、福田保税区为起点,以龙华物流园区、光明物流园、平湖物流园区和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为依托,福龙快速、龙大高速、清平高速、梅观高速、莞深高速、丹平快速、广深铁路为交通主动脉,辐射东莞乃至粤北、湖南、湖北、四川等地的中部物流通道;在深圳西部构建以深圳湾口岸、前海湾保税港区、南山港区、大铲湾港区、深圳机场为起点,以前海湾物流园区、大铲湾物流园区、固戍物流园区、机场物流园区为依托,以西部通道、沿江高速、广深高速、南光高速和珠江水系为交通主动脉,辐射东莞、珠海、中山、江门乃至粤西和西南各省的西部国际物流通道。
在此格局下,推动深圳港口、机场、物流园区、保税监管区等重要物流节点的功能、政策、服务创新,提升深圳物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辐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深圳和港澳台、环珠三角、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引导物流资源跨区域互动和融合,逐步形成区域一体化的物流发展新格局。
(三)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打造最优秀物流服务城市。
推动港口、机场等物流枢纽节点的功能升级,实现海港向综合运输中心和国际商贸物流为主的第三代港口发展,空港从"量型"机场向"质型"机场转变、干线机场向航空枢纽机场转变、空港经济向临空经济转变、航空港向航空城转变,物流园区从传统的仓储区向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中心转变,提升枢纽节点的物流功能。
以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供应链管理、新技术应用和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促进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等传统物流企业的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和供应链管理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仓单质押、订单管理、采购执行、流通性加工、信息处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行销、电子商务等高附加值物流服务,推动物流业向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
实施物流总部带动战略,按照"内聚外联"的思路和策略,以"内聚"培育一批总部型企业,以"外联"引进一批总部型企业,加快发展物流总部经济,放大产业集聚效应。加快制定完善总部经济扶持政策,重点建设物流总部园、临港临空物流总部经济区,引进国际知名的物流和供应链龙头企业,鼓励本市物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深圳物流总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国内外构建节点、布设网络、建立联盟,构建一个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和较强国际资源配置能力、国际商务运营能力的物流总部企业群。
(四)促进产业协作融合,构筑亚太供应链管理中心。
把握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跨国供应链不断向亚太新兴地区转移的战略机遇,加快实施供应链战略,促进产业协作融合,创新区域经济资源配置和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深圳拥有大海港、大空港和产业集群的优势,打造以深圳为集疏运核心平台,以珠三角、东亚和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基础,服务于国内外两个市场、实现资源高效配置的亚太地区重要的供应链管理中心。
以供应链一体化运作为目标,鼓励引导工商企业物流外包,推动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协作联动,促进物流业向原料采购、生产管理、执行分销、分拨配送、逆向回收等环节和领域融合渗透,促进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并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全力加快企业供应链管理和区域供应链管理能力建设,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服务辐射力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显著提升深圳供应链增值服务水平,全面降低区域产业群生产要素及产品流通成本,提升整个区域的产业竞争力。
(五)发展数字物流体系,建成区域性物流信息平台。
以数字珠三角和数字深圳建设为契机,按照"大物流、大通关、大口岸、大平台"思路,以ITS技术为支撑,整合GIS、GPS、EDI、ERP等在政府端、企业端与客户端的广义物流应用。构筑以全市统一公共信息平台为主导,以园区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企业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的层次分明、功能互补、运行高效的数字化物流系统;通过海商网、空运物流信息网等示范工程,重点推进电子口岸大通关平台、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和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撮合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构建大物流信息平台。
三、实施举措
(一)全力拓展大物流服务网络。
1.拓展国际航线网络。支持和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班轮公司进驻深圳,打造深圳港基地船队,将深圳港作为其华南地区乃至亚洲的国际中转货运基地;鼓励世界知名船舶管理公司入户深圳;巩固欧美航线,鼓励班轮公司积极开拓亚洲、澳洲、南美、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以加快前海湾保税港区、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建设为契机,改善通关服务水平,拓展深圳港的国际中转业务,提供高效的外贸直航服务,进一步提升引航服务水平。保持集装箱吞吐量平稳发展,力争使深圳港班轮航线超过230条,将国际集装箱中转箱量提高到占全港总吞吐量的20%以上。
2.发展内贸运输。深化与中远、中海等国内大型船公司的战略合作,鼓励中远、中海等船公司在深圳港加大内贸集装箱运输业务;同时鼓励国内其他中小型班轮公司与深圳港进行内贸战略合作;推进招商港务"200万标箱计划",拓展东西部港区的内贸货源;建设专业化的内贸集装箱码头,发展内外贸同船运输,尽快形成干支结合的沿海内贸航线网络。
3.实施"珠江战略"。鼓励港口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加强与珠江水系各港口的联盟关系,并研究筹建"江海联运中心",完善东西部港口与珠江水系驳船运输网络,力争华南公共驳船快线覆盖整个珠三角地区的核心内河码头,为强化深圳港的主枢纽港地位提供水路集疏运支撑。
4.拓展货源腹地。依托高速公路、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网络,以集装箱枢纽网络为支撑,推动港航企业与内地城市合作建立内陆无水港体系,构建覆盖泛珠三角区域的物流网络。近年内重点推进成都、重庆、昆明、长沙、南昌、贵阳、南宁、武汉、韶关、中山、茂名、东莞、惠州等无水港的建设。
5.深化与港澳台及东盟港航业务合作。在CEPA合作框架下,全方位推进深港澳在港航领域的合作深度,实现优势互补,巩固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推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深化深港澳在海事监管和海上应急反应领域的合作;利用两岸直航的契机,扩大深圳与高雄、基隆等港口的业务合作,增加班轮航次、扩大航线密度,鼓励台湾港航企业参与深圳港发展;以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后93%以上商品零关税为契机,利用深圳港的网络和成本优势,将深圳打造成中国与东盟间的物流集散枢纽。
6.创新深港台空运业务合作模式。全面落实深港两地机场的客运合作协议和货运业务合作备忘录,推动深港机场间轨道连接线和水路快速通道建设,实现内地-深圳-香港-全球各大洲航线的"无缝衔接";完善深港机场服务产品,发展"经深飞"香港行、台湾行、亚洲行和内地行业务;鼓励航空公司以深圳为中转基地,拓展内地-深圳-台湾间的航空货运网络。支持深港台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加强业务合作,建立企业协作联盟。
7.提升深圳机场枢纽功能。以UPS亚洲转运中心落户深圳机场为契机,带动航空货物中转、国内分拨等业务发展;鼓励基地航空公司和核心航空代理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非基地航空公司和货运代理企业在深圳机场拓展业务;扶助顺丰货运航空公司尽快投入正式运营,加大航空公司在深圳设立分公司的服务力度,支持深圳航空公司整合航线和异地机场资源,建设以深圳为基地的区域性航空网络。利用大铲湾码头和深圳机场紧密毗邻的地缘优势,大力发展海运货物转空运业务,推动海空双港的联动发展。
8.丰富完善深圳机场航空网络。争取国家民航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努力突破深圳机场空域及航班容量受限的瓶颈,鼓励航空公司增加在深圳机场的运力投放和更换大型机运营、增开夜间航班;丰富航线网络,支持航空公司在深圳开通货运航线,着力拓展拉美、俄罗斯、中东、印度等新兴航空市场;加快建设异地城市候机楼,构建航空地面服务网络,提升深圳机场对珠三角地区的区域辐射能力。
9.推进空港体制机制五大创新。借鉴香港国际空港发展经验,争取国家民航局机场体制改革试点,加快深圳机场由"经营型"向"管理型"转变,推动业务管理模式、土地管理模式、投融资与建设开发模式、管理机构职能、评价体系五大创新,对机场的评价由侧重于经济效益向社会经济综合效益并重转变。
10.实施"物流一体化服务网络工程"。鼓励有实力的物流企业以深圳为基地,以国内主要经济区为重点,以大中型城市为节点,构筑覆盖全国的陆路物流服务网络,到2012年建立300个以上的城市配送中心、分拨中心、采购中心;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省际、市际干线运输,扶持运输企业以深圳为基地打造全国性的干线货物运输网络体系,提高深圳陆路物流的辐射能力。
(二)加快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
1.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盐田西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加快推进大铲湾二期、盐田东港区一期、前海湾作业区一期前期工作,至2012年,计划新增集装箱泊位4-6个、新增吞吐能力约300万标准箱,使集装箱专用泊位总数达到42个,形成内外贸并举、大中小泊位协调发展的集装箱运输格局。开展铜鼓航道二期和龙鼓西航道前期工作;加快道路集装箱运输后勤服务园区的建设,重点建设东西部集装箱拖车停车场,增强港口及其配套服务设施的公共服务功能。
2.全力推进机场项目建设。完成机场飞行区扩建、航站区扩建、UPS亚洲转运中心、南机坪扩建、航空公司生产运营基地、机场扩建工程空管项目、基地航空公司维修机库等机场重大项目的建设;改善机场的基础设施条件,大幅度提高航空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深港机场轨道连接线的前期工作。
3.建设一体化现代路网体系。构筑与全国和广东省路网体系紧密相连、适应特区外城市化进程的高快速路网、国省干道网、局域连通网三个层次的布局合理、功能清晰、层次分明、干支协调、设施完善的一体化现代路网体系,实现103060交通时间圈。重点推进深中过江通道、东部过境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等工程,力争2012年基本形成"七横十三纵"高快速路网体系和"十横十五纵"国省干道网主骨架,打通珠江东西两岸联系,构筑城市对外、过境、疏港、特区内外和东西联系五大通道。
4.加快物流园区建设。重点建设前海湾保税港区,龙华物流园区二期项目,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片区改造和物流总部基地,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前海湾海铁联运中心等重点项目。启动固戍连锁配送物流园、大铲湾物流园、光明物流园、大工业区保税物流园的规划建设。
(三)推动物流产业优化与升级。
1.培育现代物流产业组织体系。构建和完善以大型物流企业集团为主导,中小物流企业专业化配套、集群化发展的新型产业组织结构,发挥大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深化分工协作、完善供应链条;发展一批管理先进、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物流业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向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鼓励创业和竞争,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发展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创新型中小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为新的大企业集团涌现储备后续力量,力争到2012年,培养50家大型企业集团,其中5家企业进入全国第三方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十强,20家左右的物流企业成为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公司。
2.大力发展新型保税物流业务。建设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为核心,以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重点,以福田保税区、沙头角保税区、盐田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为依托,以保税仓、监管仓为支撑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保税物流服务体系,同时加快推动盐田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工作,积极研究在宝安福永、沙井片区申报设立保税物流园区或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保税仓储、运输及配送、分拨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业务,为区域开放型经济提供高效的国际物流服务。
3.培育专业化的物流体系。紧密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基地、商业旺区和专业市场,重点在电子信息、玩具、服装、家具、黄金珠宝、生物医药、汽车、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消费品等十大优势领域,培育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物流体系。结合深圳产业特点,着力发展汽车滚装和冷链等特色物流;适应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依托固戍连锁配送物流园区的建设,结合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国内外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引导专业运输企业开展城市配送,打造一小时都市圈的便捷市域物流配送体系。
4.建设绿色物流体系。推动绿色港口、绿色机场和绿色运输建设,在港口企业推行油改电、油改气、船舶岸电供电等节能减排项目,鼓励港口企业采取铁路和水路中转等低能耗、低污染集疏运方式,降低港口总体排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方式,发展港口循环经济;建设安全高效的水上防污支持保障系统;鼓励运输企业发展甩挂运输,购买交通部推荐车型车辆,提高货运车辆重型化比例,优化车型结构。鼓励物流企业加快发展产品及包装物、废弃物回收物流,促进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5.提升供应链管理服务水平。搭建物流供应链的服务推广平台,实施"供应链百千万推广计划",重点组织100家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企业推介供应链服务,为1000家大中型生产制造及商贸企业提供优质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制作并发放10000张供应链服务经典案例宣传光盘,促进物流企业向制造企业采购、销售、配送等环节渗透,帮助其专注于核心业务并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定期与电子、医药、家具等生产制造业协会联合举办物流需求洽谈会,发掘潜在物流需求,延伸供应链管理业务;鼓励工商企业物流外包,通过多种形式引导、鼓励物流企业与生产制造及商贸流通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打造行业细分、资源集约、响应敏捷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
6.推动"双转移"的物流业配套服务战略。加强交通物流与贸工主管部门的协调互动,在产业扩张、转移过程中,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双轮驱动、流造并行"。鼓励物流企业与制造、商贸企业共同拓展国内外市场,为制造企业提供随行贴身物流服务,共同参加境外投资推介会、内地各市"产业转移"招商会,并在惠州、东莞、广东省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泛珠三角省市布局的异地深圳工业园区和无水港项目中,配套规划深圳供应链管理功能,为"双转移"提供物流配套服务,强化整体协作的竞争优势。
7.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银企合作,在严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具有发展前景、信用良好的现代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推进包括存货仓单质押、船舶抵押贷款、船舶融资租赁等领域的物流金融和融资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船舶保险业务,培育船舶再保险市场,开发专业化、一站式的物流金融解决方案,以资金流带动商流、物流、信息流,提高制造、商贸、物流产业协同运作中的资金流通效率。通过放大金融资本在供应链中的杠杆效应,提升物流业供应链管理的增值能力,推动一批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促进总部经济跨越式发展。
1.完善物流总部经济政策体系。根据市政府发展总部经济的要求,充分利用《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等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奖励国内外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补助新设立物流和供应链总部企业在本市购置、租赁总部自用办公用房。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鼓励和促进物流总部经济的发展,加快形成物流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
2.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总部企业。重点培育综合性物流、供应链管理、速递配送、仓储分拨、第三方物流、国际货代、信息服务、现代运输型、深圳基地海运和港口投资型等十大类50家大型物流总部企业。打造一批总资产过100亿元的综合型物流总部企业、一批总资产过50亿元的职能型物流总部企业和一批总资产过10亿元的成长型物流总部企业。力争到2012年,实现物流总部企业增加值占全市物流企业增加值的比例超过50%,物流总部企业的网点数占全市物流企业网点的比例超过50%,物流总部企业的税收占全市物流企业税收总量的比例超过50%。
3.强力打造物流总部基地。重点打造笋岗总部物流园、临港总部经济区、临空总部经济区的"一园两区"物流总部基地。整体推进笋岗-清水河-八卦岭片区改造,在笋岗片区实施"容积率换空间"等城市更新政策,打造高端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总部基地;在前海湾片区、盐田港商务区和大铲湾片区打造临港总部经济区,重点引进国际20强的班轮公司和国际100强的物流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发展与港航相关的金融、保险、咨询、海运服务、救援、货代、信息处理、流通性加工等增值服务;在航空城(宝安区)打造临空总部经济区,依托UPS亚洲转运中心和深圳机场基地航空公司,吸引国际性物流、代理、快递、金融服务等企业设立管理型和运营型总部,适度发展与航空运输依存度较高的电子、生物医药、名贵花卉、海鲜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工业,形成特色鲜明的临空、临港总部经济区。
(五)全面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
1.建设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客服号码、统一电子窗口"为导向,以降低物流营商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为目标,以提升客服满意度为宗旨,整合深圳市现有的交通运输EDI中心、深圳市电子口岸、"海商网"、空运物流网、物流园区信息平台、道路集装箱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海关、国检、边检、海事、口岸、代理等平台资源,促进电子商务、电子认证、信息申报、审批监督及客户服务等功能的相互融合,建设功能齐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2.务实推进深圳电子口岸建设。坚持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实行共建、共管、共享,强化深圳市物流电子大通关办公室的领导协调职能,加强海关、国检、海事、交通、贸工、保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把关,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在现有平台实体的基础上,加大政府投入,加快整合通关信息资源,加速应用项目的开发,打造好深圳电子口岸的品牌,推动深圳电子口岸的能力升级和水平升级,实现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站式审批、协同监管的快速通关新模式。
3.扶持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物流企业信息化改造升级,以40家重点物流企业为突破,打造一批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行业网络运作与管理模式创新;加强对中小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外包的扶持力度,提升全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加大政府引导力度,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智能标签、智能化分拣、条码技术等物流新技术的应用;顺应数字化、网络化的监控趋势,推广港口安防技术的应用与创新。
4.协调推进重点物流信息项目工程。推动深圳道路集装箱运输公共信息平台、海运商务网、前海湾保税港区物流通关信息系统、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关应用项目、盐田港国际资讯中心项目、深圳市航空物流信息平台、前海湾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平湖物流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笋岗物流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
(六)增强物流产业的规划引导。
1.加强交通物流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完成《深圳市建设全球物流枢纽城市战略研究》、《深圳市交通物流产业五年规划纲要》、《深圳机场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
2.编制交通物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开展并完成《深圳机场总体规划》、《深圳空港产业布局规划》、《西部国际物流走廊发展策略研究》、《深圳市建设U物流平台策略研究》、《深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深圳市光明物流园区规划研究》、《深圳市固戍连锁配送型物流园区规划》、《深圳市大工业区物流园区规划研究》等研究。
(七)完善大物流政策法规体系。
1.加强物流发展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大物流综合交通管理体制的优势,加强对深圳物流发展工作的领导、协调与推进力度,完善市物流发展领导小组-市物流办(市交通局)-区物流办(园区办)三级协调架构,建立健全相关责任监管体系。
2.扩大交通物流产业资助专项资金规模与使用范围。适度扩大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产业发展财政资助资金、航空业财政奖励资金、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财政资助资金四项专项资金总体规模,重点对物流信息化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物流服务模式创新、培育骨干物流企业、发展物流总部经济、扶持干线运输和多式联运、拓展港航网络、做强基地航空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3.加强对交通物流产业的空间支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完善物流园区空间布局;加大物流产业用地的供应力度,有序推进物流产业用地招拍挂;建立重点物流项目数据库和"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支持交通物流企业依据全市创新型产业用房入驻标准申请创新型产业用房;探索建立"工改商(物流)"等物流产业用地用房政策体系。
4.降低交通物流企业的成本负担。探索减征全市交通物流企业出租或转租的生产性用房租赁管理费;结合企业营运车辆的检测与年审,推动检测结果互认;建立交通物流行业燃油供应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物流行业技术规范建设,降低行业运营成本。
5.加大对交通物流产业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借鉴上海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做法,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申报对注册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和盐田保税物流园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和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以及对注册在深圳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探索实施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研究并先行试点可从事国际航运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
6.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联贷联保。充分发挥市财政资金构筑的再担保平台的作用,积极推广联贷联保新模式,支持交通物流企业入驻"重点民营企业池",利用企业互保金与政府补偿金组成的贷款风险补偿金,为联贷联保企业增信,扩大交通物流企业融资额度。
7.支持交通物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探索融资方式创新,支持交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组建交通物流产业基金,并通过债券融资、短期融资、中期票据等多种直接融资方法,拓宽交通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
8.支持交通物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获取改制上市培育项目资助,做强做大资本市场物流板块,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交通物流产业快速发展。
9.加强物流产业推介。在前两届物博会成功举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中国(深圳)国际物流博览会的档次和规模,推动物博会专业化、国际化、特色化、品牌化,将中国(深圳)国际物流博览会打造成为人气旺、亮点多、效益好、品位高、影响大的亚洲物流第一展;组织深圳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物流企业到境内外开展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提升深圳物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0.进一步优化物流通关环境。按照"物畅其流、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强口岸部门之间的协作,延长服务时间,支持海关、国检、海事和边检等口岸通关部门改善科技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通关环境。
大力推进区域通关组合运行的通关模式。将跨境快速通关以及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组合运行,从而完整实现便捷、安全的陆路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
优化物流通关服务。完善网上付税、提前报关和预约通关服务;依托快件通关管理系统、H2000通关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航空物流高效便捷监管,加快对快件货物的验放效率;积极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业务。
推广检验检疫通关服务新举措。在深圳地区进出口企业中推广应用检验检疫备案申报管理系统;在海港口岸推广应用"进境集装箱智能机械手自动消毒和查验系统";在陆路口岸实施进出境车辆电子车载卡管理,取代纸质《监管簿》手工申报;在进出境旅客、司机传染监测工作中应用红外线热成像技术,自动、快速进行体温监测。
11.试点推行"网络化港区"建设。按照国务院和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域整合"和通关改革的部署,整合相关口岸部门的信息系统、港区的生产操作系统等资源,通过先进的电子网络等技术手段,配合海关等口岸部门的业务改革,建设网络化港区,简化海关不同监管区域之间货物流转程序,推动港区枢纽服务功能的无障碍延伸,降低物流通关成本,整体提升深圳港及临港配套园区的通关效率。
12.加快物流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培育建设交通物流专业人才市场,加大海内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开辟绿色通道,适度放宽专业人才限制,全方位引进专业型、技术型、实用型人才;加强本土自主培养工作,形成一批在专业技术技能方面崭露头角和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储备,打造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持续创新的物流专业人才梯队。
13.建立健全特殊工时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交通物流行业的特点,在交通物流行业内进一步推广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保障交通物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降低用工成本,扩大用工需求。
14.建立科学的物流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贯彻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研究设立体现行业特征的专项统计指标,提升物流统计数据的实用性和指导作用。
15.进一步发挥交通物流行业社团组织作用。强化交通物流行业社团组织的服务、自律、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其中介作用,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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