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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学会拟增补部分理事
字号:T|T 2008年08月15日16:43     研究室
  • 为加强学会理事会建设,适应学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国物流学会章程》的规定,中国物流学会拟于2008年11月7日在广西桂林召开四届三次理事会,增补部分理事、常务理事。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补理

  为加强学会理事会建设,适应学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国物流学会章程》的规定,中国物流学会拟于2008年11月7日在广西桂林召开四届三次理事会,增补部分理事、常务理事。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补理事、常务理事的原则
  本次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学会工作的覆盖面,增强代表性,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学会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增补的重点是物流研究机构、开设物流专业的大专院校,重点物流企业(园区),物流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以及未有现职理事人选的“空白点”单位。
  实行理事、常务理事和发展会员按比例配置的办法。每一单位(院校以学院为单位、企业以法人单位为单位)原则上5名会员(包括已有会员和新增会员)可设1名理事,10名会员可设1名常务理事,现任理事、常务理事不足的可照此比例增补。未有现职理事人选的“空白点”单位,以及本人在业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学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士可酌情考虑。
  (二)增补理事、常务理事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本学会个人会员;
  2.本单位会员人数已达到上述增补理事、常务理事的比例要求;
  3.申请人担任院、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为学术带头人;
  4.申请人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业内有较大影响;
  5.申请人必须拥护学会章程,积极参加学会活动;
  6.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推荐盖章。
  (三)增补理事、常务理事的程序
  1.拟申请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并符合以上条件的,请与中国物流学会研究室联系,索取相关表格;
  2.请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寄送学会研究室;
  3.经秘书处审核平衡后列出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
  4.经2008年11月中国物流学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联络
  本次增补理事、常务理事报送申请表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
  联系单位:中国物流学会研究室
  联系人:贺登才(13621073053)
        黄  萍(13301381866) 周志成(13661368763)
  电 话:010-58566588-135\133\132    传 真:010-58566580,58566575
  E-mail: hdc@csl.org.cnsupao79@yahoo.com.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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