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无车承运物流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交〔2019〕88号)文件要求,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开展了2019年省无车承运物流试点申报工作。经过地市遴选、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监测平台数据监测、管理部门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共确定58家省无车承运物流试点企业,现将试点企业进行公示。
公 示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无车承运物流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交〔2019〕88号)文件要求,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开展了2019年省无车承运物流试点申报工作。经过地市遴选、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监测平台数据监测、管理部门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共确定58家省无车承运物流试点企业,现将试点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8月6日。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15258891440。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4号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货运处(信封上请注明“关于无车承运试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515500136@qq.com。
附件:2019年浙江省无车承运物流试点企业名单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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