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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车省内免收通行费
字号:T|T 2014年12月25日09:06     兰州日报
  • 支持兰州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打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绿色通道,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兰州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车辆在省内免收通行费。

12月2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针对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近日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加大了相关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兰州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兰州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打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绿色通道,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兰州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车辆在省内免收通行费。

 

据了解,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对于符合条件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或电子商务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将列入省列重大项目目录;制定出台了扶持兰州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加大企业培育、本土电商平台建设、知名电商引进、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并支持兰州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打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绿色通道,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兰州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车辆在省内免收通行费;加大对兰州市电子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推进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债券融资、上市扶持、融资担保、保险合作等多层次电商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