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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电商发展重在“通关”
字号:T|T 2014年04月18日09:47     国际商报
  •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炳南在致辞中表示:“共同挖掘电子商务新的价值源泉将对加强APEC各经济体间电子商务合作、推动亚太地区经济发展和共同繁荣发挥积极作用。”

享有“沟通政府和工商企业的桥梁”之称的“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再一次成功扮演了这一角色。作为2014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上的重头戏,第五届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以下简称APEC电商论坛)甫一开始就将展会拉入高潮。

 

论坛上,无论是围绕亚太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的热烈讨论,为解决信息安全等电商热点问题贡献思路,还是传递加强电子商务合作的积极信号,都能发现通过电子商务加强亚太贸易圈的区域经济合作,已经是大势所趋。而健全法律框架、统一标准则有利于目标实现“通关”。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炳南在致辞中表示:“共同挖掘电子商务新的价值源泉将对加强APEC各经济体间电子商务合作、推动亚太地区经济发展和共同繁荣发挥积极作用。”

 

统一标准健全法制

 

自从2001年在APEC第13届部长级会议上批准成立,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每两年举办一次论坛,此前已经举办四届,今年以“电子商务价值新发现”为主题。

 

根据思科公司对未来的网络数据量、用户量、平台的预测,2013年~2018年,移动数据量的增幅将是全球固定IP数量的3倍,到2018年移动数据量所占的比例将达到12%,而去年是3%。这无疑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

 

如何推进APEC电子商务和贸易便利化发展?APEC秘书处行政主任沈贝莲认为,只有法制的环境,才能真正推动电子商务发挥最大的力量。亚太地区发展电商的国家和企业也需要不断改变自己去适应新环境、新趋势,探索电子商务的新价值。

 

看了之前APEC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后,美国信息产业机构北京办事处总裁饶猛志的发言则更为直接,他指出,“十年前所列出来的一些障碍,今天仍然是障碍。比如说信息通信技术设施的价格问题,或者是用户对于网络应用的熟悉程度、电子支付系统、物流、交易的跟踪监督、税收等各方面。更大的障碍可能是法律框架”。

 

他建议尽量采纳全球性的标准,加大透明度,在法律的框架、法律的技术标准方面尽量加强沟通。

 

中国影子折射未来

 

论坛上,嘉宾讨论最多的就是“中国怎么做”,而近几年疾速发展的中国电商行业无论是经验还是问题,都对电商行业的未来发展意义非同寻常。

 

据统计,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超过10万亿元,5年时间翻了两番;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额达到了8.3万亿元,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超过2.6亿;网络零售超过1.85万亿元,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认为,从未来发展看,中国电子商务将呈现五大发展趋势:大数据技术将推动电子商务向精细化发展,依托大数据分析,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更准确地判断消费者需求,制定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营销方案;越来越多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界经营,其业务需求将催生企业向物流、金融、广告等其他业态的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将成为市场发展的新领域,随着4G技术的广泛应用,移动电商将成为电商企业未来的发展重点;网络零售将日益走向平台化,扩大电商企业经营范围,扩大交易规模,快速回笼资金;电商企业注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只有提高运行和服务能力,推进产品的创新,增进消费体验,才能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赖。“APEC各成员经济体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是APEC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相信通过各成员经济体的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逐步缩小电子商务发展差距,APEC电子商务发展必将迎来美好的明天。”李晋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