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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3年加快建设统一电子化平台
字号:T|T 2013年01月30日09:24     政府采购信息报
  • 2013年如何实现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广西采购处")的规划是围绕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和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展开。

2013年如何实现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广西采购处")的规划是围绕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和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展开。

自治区政采管理办法有望出台

 

为了使全区政府采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广西采购处早就开始着手制定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翻阅广西采购处2013年的工作计划,发现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亦在其中。

 

"通过2012年度全区范围内的大调研,我们对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有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和把握,这对我们制定和完善具体操作制度很有指导意义。"广西采购处处长黄钢平介绍说,除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他们还将针对供应商库、政府采购合同和结余资金管理等方面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通过不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促进精细化管理。

 

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电子化平台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构建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通过组织人员去外地观摩学习,黄钢平对建设广西全区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有了初步构想。如何将这一构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是2013年广西采购处发力的重点。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门户网站成功改版,增强了功能分区,丰富了网站内容。下一步,广西采购处将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为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以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公众、其他监督部门提供"标准统一、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管理交易服务。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的三方当事人,他们的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影响采购活动的效果。2013年,广西采购处将继续加强对各方当事人的监管,加大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继续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的检查工作,促进采购代理机构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评审专家管理,严格约束专家评审行为;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力度。

 

针对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等问题,广西采购处将加强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对协议供货产品进行严格的价格监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探索并在全区逐步推开批量集中采购,也已经纳入广西采购处的计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