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会专区 | 资讯 | 企业 | 信息化 | 学术 | 人才 | 供求 | 会员 | 微博
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物流 >> 内容

台湾修改物流规则
字号:T|T 2000年11月10日12:48     中国全程物流网
  • 为实现作为地区性转口及供应链枢纽的目标,台湾正积极改善其物流和通关运作规范。 台湾当局于1995年启动了亚太运营中心项目计划,旨在利用信息技术将台湾发展成海运、空

    为实现作为地区性转口及供应链枢纽的目标,台湾正积极改善其物流和通关运作规范。 台湾当局于1995年启动了亚太运营中心项目计划,旨在利用信息技术将台湾发展成海运、空 运和电讯中心。   

    台湾“财政部”已颁布了有关货物通关的规定,海关方面也正在草拟相关规定,并设计 电脑运作系统。   

    同时,台“财政部”要求台湾海关总署设立一个国际部门,负责与海外和国际组织进行 有关税率和贸易方面的谈判和交流。该国际部门将加强台湾与海外海关部门和贸易实体的合 作,这些工作对中国大陆入世后紧接着的台湾加入WTO将显得尤为重要。   

    台湾与23个国家有海关双边合作协议,包括美国,但台弯海关到现在还没有一个部门负 责海外方面的联络。   

    根据这一新规则,物流中心将被定义为保税区域,用来储存、转运及分拨货物,包括进 口而不在当地销售的货物及在当地仓库保税的货物在内的所有保税货物在该中心储存并进行 简单加工。   

    保税的货物允许运往海外,或随时随地分拨到其它保税仓库、当地公司或用户。   

    保税中心利用电子传输系统来控制仓库的清关业务,而不必海关人员到现场。海关可以 在事后对有关货物进门抽样调查。对在物流中心储存的货物没有时间限制,这样,海关减少 核查,可以简化和加快清关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