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日前发出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运输业信息表”将自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报送工作。 公告明确具体承担报送表工作的航运企业有:
交通部日前发出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运输业信息表”将自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报送工作。 公告明确具体承担报送表工作的航运企业有: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国际航运公司; 二、从事进出中国港口集装箱班轮运输的境外航运公司; 三、国际船舶代理公司; 四、有关港务局或港口经营人。 交通部在公告中还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全面负责本区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运输业信息表”的报送工作。同时要求作为义务报送人的各有关航运企业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交通部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运输业信息表”,并对信息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