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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向重点运输企业派出监事会
字号:T|T 2000年11月03日11:08     国际经贸消息
  • 八月中旬,由国务院任命的首批派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监事会主席及专职监事陆续进驻企业。中远集团、长江航道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路桥建设(集团)总公司等一批国有重点运输企业榜

    八月中旬,由国务院任命的首批派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监事会主席及专职监事陆续进驻企业。中远集团、长江航道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路桥建设(集团)总公司等一批国有重点运输企业榜上有名。

    根据国务院今年三月公布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由国务院向上述企业派出监事会,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派驻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条例》规定,监事会每届三年,一般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1至2次,并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及时作出检查报告,包括评价企业财务与经营管理情况、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评价及奖惩、任免建议等,检查报告经监事会讨论,监事会主席签署后,经监事会管理机构报国务院;并成为国家管理、任免及奖惩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

    据悉,各派驻监事会的国有重点运输企业领导班子都坚决拥护国家的这一决策,热烈欢迎监事会的进驻。 各派出监事会近期将分别召开进驻企业的首次见面会,介绍监事会职责,听取企业汇报,并正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