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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粗暴装卸 毁坏托运电脑被判赔
字号:T|T 2014年03月06日10:15     新法制报
  • 托运笔记本电脑给上大学的儿子,没想到因物流公司粗暴装卸,电脑被严重毁损。3月3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物流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5500元。

托运笔记本电脑给上大学的儿子,没想到因物流公司粗暴装卸,电脑被严重毁损。3月3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物流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5500元。

 

2013年9月,李某将一台价值52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委托某物流公司托运至在哈尔滨上大学的儿子。几天后,李某儿子打来电话说电脑因粗暴装卸被严重损坏,已拒签收。李某索赔未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物流公司赔偿各项损失7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某物流公司没有尽到承运义务,粗暴装卸承运货物,造成电脑严重毁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