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信用额度不高,没有可抵押不动产,同时,小企业的贷款具有“急、频、少、高”的特点,所以贷款难一直是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传统的信用贷款和不动产抵押贷款等产品并不太适合小企业,于是,金融仓储应运而生。金融仓储解决了小企业的融资难,节约了企业成本,也为银行培养了一批优质的小企业客户,优化了客户结构,降低了贷款集中度。
金融仓储业务指金融机构与物流仓储企业等通过合作创新,主要以仓储物资或仓单等担保品为依托,针对仓储运营过程中的客户提供融资及配套的结算、保险等服务的业务。其担保模式主要是动产(三方)监管和标准仓单,这是金融业与仓储业的交叉创新。目前,金融仓储业务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第三方动产监管业务,二是标准仓单业务,目前以前者为多。
业务现状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沿海的一些银行和物流仓储企业合作,借鉴西方的经验开始了金融仓储创新。其中,中储是我国这一领域的先行者,于1999年与金融仓储银行合作,开展了我国第一单现代金融仓储业务。目前,金融仓储业务已经是中储的核心业务之一。
浙江涌金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创金融仓储模式、专业从事金融仓储业务的企业,于2008年3月应运而生,已为多家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
金融仓储发展过程中,法律与行业环境逐渐改善,金融仓储模式不断创新,总体规模发展迅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流通企业的运营。
随着金融仓储模式的创新,我国金融仓储的质物品种得到了很大的拓展,已从初期几个有限的品种拓展到了质地稳定、市场价格波动小、变现能力强的工业原料、农产品和消费产品,如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原料、建材等,并新开发了汽车、纸张、家电、食品等品种,从而使融资的对象也获得了极大的拓展。
总体上看,我国金融仓储业务还处于发展阶段,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金融仓储业务市场尚存在诸多制约因素,表现为拓展范围较窄,业务品种相对较小,服务意识淡薄,有待提升与突破。
风险控制尚有难度。金融仓储业务运作存在着法律风险、操作风险、质押物的风险、商业银行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对这些风险进行细致的识别、评估及其有效的控制,是开展金融仓储业务的一个难题。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我国,有关金融仓储的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法律规定第三方物流企业不可并购银行,金融仓储的业务流程不完善,没有制定相对科学、统一的作业规范。银行没有专门针对金融仓储业务的操作规范,只能运用信贷操作流程规则来办理业务,致使金融仓储业务手续异常繁琐,效率低下。
发展思路
如何将动产资源抵押融入金融信贷产品、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成为银行业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的一个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探索拓展金融仓储业务领地。随着中小物流企业的需求不断增加,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到金融仓储业务中动产抵质押贷款市场的巨大利润空间,在提高抵押物监管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动产抵押的研究,多开发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的金融产品,如抵押物可从原材料、产成品拓展到半成品和在制品;还可横向扩大仓单融资的业务范围,做到行业广泛,品种多样,涉及吃、穿、住、行等方面,如造纸、食品、建材、电子机械、农产品等行业和相关品种。
有效提高金融仓储的信息化程度。仓储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服务过程中,应当以内部管理流程的信息化来协调各个部门和环节的工作,优化操作流程的服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减少内部操作的失误,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贷款风险,促进金融仓储发展。政府应注重扶持建立银行、物流仓储企业和客户联网的信息网络,金融仓储的主导方也要逐渐建立与服务相关的数据库,收集担保品、融资企业和相关行业的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开拓金融仓储业务的增值空间。
注重防范风险。风险控制仍是影响金融仓储业务发展的关键。商业银行应充分了解融资企业和市场情况,对商品的市场价值、企业的运营状况作充分的了解和监控;银行应选择管理制度完善、仓库管理水平和仓管信息水平较高、资产规模大、对质物具有完备的监管能力和一定偿付能力的大型专业物流企业合作,并制订完善的质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银行可通过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制度、客户资信档案管理制度、客户资信调查管理制度、客户信用分级制度、合同与结算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防范制度、信用额度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市场资金反馈体系,充分认识物流资金流动特性,及时监督和支持物流企业所用资金,减少资金投入盲目性,避免市场物资库存造成的浪费。
完善法律法规。已经出台的《物权法》为发展金融仓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这还不够,为使在解决业务纠纷时有法可依,还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制订专门的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应的金融仓储业务的规章制度,促使金融仓储合法化,标准化、合规化。应积极成立金融仓储产业协作组织,形成行业规范,明确仓单标准。设立金融仓储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让了解仓储的专业金融人员去管理和操作。
- 每日推荐
-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