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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货物错发他人 物流公司被赔
字号:T|T 2011年11月11日10:33      玉林新闻网-

近日,北流市的凌先生托运贵重物品,拿到手上的却与托运物品完全不相符,后经工商调解,凌先生获得了7500元赔偿款。

 

日前,凌先生托朋友从广东通过物流公司给自己托运两箱红酒和两箱知名品牌的白酒,但在领取时却发现物品并非原品,当场要求物流公司追回自己的物品。但最后追回的酒却与原先托运的出入较大,凌先生要求物流公司到专卖店购买两箱一模一样的白酒或者按当时的市场价(750元/瓶)(共10瓶)赔偿,但物流公司迟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凌先生无奈之下向北流市工商局城中工商所投诉。经调查,得知是物流公司把凌先生的物品错发给了他人。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凌先生取得赔偿款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