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会专区 | 资讯 | 企业 | 信息化 | 学术 | 供求
首页 >> 学术研究 >> 政策法规 >> 物流法规 >> 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 内容

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字号:T|T 2011年07月06日10:44     
  •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科技发[2011]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港口管理机构和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科技发[2011]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务(集团)公司,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实施科技强交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我部编制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