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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字号:T|T 2011年06月09日10:02     
  •   交规划发〔2011〕19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沿海主要港口管理局、港口企业,各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   

  交规划发〔2011〕19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沿海主要港口管理局、港口企业,各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我部编制了《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努力完成“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各项任务,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1.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