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请予核准。 抵押人名称 南京XX海运有限公司
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抵押权登记,请予核准。
抵押人名称 南京XX海运有限公司 (盖章)
抵押权人名称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盖章)
XXXX年XX月XX 日
船名 大庆XX 船籍港 南京 船舶呼号 ---- IMO编号 ----- 登记号码 XXXXXXXX船舶种类 散货船 船体材料 钢质 船舶价值 尺度 总长 167.50 米;型宽 23.00 米;型深 13.20 米 吨位 总吨 14114 ;净吨 7904 船舶所有人名称 南京XX海运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名称、地址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市XX路 联系电话 025-XXXXXXXX 抵押人名称、地址 南京XX海运有限公司 南京市长江路XX号 联系电话 025-XXXXXXXX 债权数额 人民币贰仟柒佰万元整 抵押金额 受偿期限 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利息率 7.56℅ |
原有抵押情况: |
提交材料 |
1、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 □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 3、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及其复印件 √ 4、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 √ 5、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船舶抵押权转移) □ 6、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 7、双方对船舶价值认可的确认书及其复印件 √ 8、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 9、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 |
联系人:王XX 联系电话:025-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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