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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查船舶超载运输
字号:T|T 2010年07月05日09:50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 自7月1日起,根据中国海事局统一部署,上海海事部门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超载等违章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世博水上交通安全。 此次活动的重点整治对象为长江上海段水域、上海黄浦江有

自7月1日起,根据中国海事局统一部署,上海海事部门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超载等违章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世博水上交通安全。

此次活动的重点整治对象为长江上海段水域、上海黄浦江有超载等违章违法行为的运输船舶,上海港其他水域将参照执行。上海海事部门将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标准,采用源头管理、中间堵截、目的港查处的方式,全线联动,从严从重打击船舶超载行为。整治活动中,上海海事部门将加强对超载船舶的源头管理,重点查处船舶超载以及船员人证不符、船舶证书不齐等违法行为。海事部门还将设立检查线(点),在加强水上巡查的同时,加大陆域码头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船舶载重线的勘划、载货是否符合规定。

据悉,上海海事部门将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超载船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是对严重超载运输的船舶,必须强制减载到核定干舷,并接受处罚后方允许其离港或续航。二是对于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船舶,将责令其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将采取暂扣船舶等强制措施。三是对有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无载重线标识的船舶,应当场责令其整改;对无条件当场勘划的,将通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和船检机构,要求其在相关港口限期勘划。四是对于船舶配员不足或人证不符的违法行为,必须责令其配齐船员后方可放行。五是对发现的超载运输船舶一律输入数据库,两次以上超载被查的,列入船舶黑名单;对不接受处罚以及违法逃逸的船舶将全国协查。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上海海事部门还将与公安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提高执法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