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为金融纠纷仲裁,为何要在金融系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运用仲裁法律手段解决金融纠纷的优势何在,如何正确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金融纠纷近日,我市在金融系统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带
何为金融纠纷仲裁,为何要在金融系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运用仲裁法律手段解决金融纠纷的优势何在,如何正确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金融纠纷?近日,我市在金融系统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于近日采访了有关部门和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金融纠纷仲裁是指银行与企事业法人(个人)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所发生的金融业务纠纷,依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裁决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市金融业的蓬勃发展,各类金融市场不断扩大,金融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由于金融合同具有标的额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专业性强等特点,一旦发生纠纷将长期困扰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甚至产生经济风险,严重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仲裁法》确立的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等制度,不仅能快速及时地解决纠纷,而且能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但焦作仲裁委员会的受案情况表明,金融系统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提交焦作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的较少,原因在于我市金融系统各单位对仲裁法律制度和优势了解不够,致使金融纠纷仲裁一直未能推广开。
很多民事、经济纠纷习惯于选择诉讼,那么,采用仲裁法律手段解决金融纠纷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呢?人行焦作中心支行行长孙晨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仲裁在解决纠纷中独特的魅力,可以预期金融与仲裁的结合将会日臻完善并形成良性发展的趋势。”首先,金融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机构,自主选定仲裁员,对仲裁程序的进行和裁决结果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其次,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可以迅速解决金融争议,避免诉讼两审的冗长,避免了久拖不决现象,维护了经济关系的正常流转。第三,专家裁判,明辨是非,公正无瑕。专家型的仲裁员完全符合现代金融发展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语言能力以及道德操守的要求,尤其是那些仲裁审理经验丰富的仲裁员,更能成为控制仲裁程序、公正高效断案的典范。第四,仲裁不伤和气,保守商业秘密。仲裁开庭没有“对簿公堂”的紧张气氛,大多通过调解程序达成和解,获得双赢效果。此外,仲裁还实行不公开审理,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提高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将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看来,金融仲裁作为一种解决金融争议的有效方式,面对金融机构与客户、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够较好地体现公正、公平、快捷、高效的优势。如何正确运用这种优势解决金融纠纷,维护好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市银监分局局长高凤桐建议,金融单位要认真学习仲裁法律制度,增强仲裁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其能够签订合法有效的经济合同和规范的仲裁协议条款,增强其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自觉性。金融单位应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金融合同示范文本,停止使用没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文本。尽快成立金融仲裁办事机构和仲裁联络机构,选聘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品行正派的金融行业专业人士参加仲裁工作。要将仲裁法律制度贯彻到日常的金融业务中,当遇到金融合同纠纷时,主动与焦作仲裁委员会联系,进行法律咨询,以享受到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们相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仲裁作为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手段,必将融入我市生机勃勃的金融业市场中,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金融纠纷仲裁是指银行与企事业法人(个人)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所发生的金融业务纠纷,依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裁决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市金融业的蓬勃发展,各类金融市场不断扩大,金融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由于金融合同具有标的额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专业性强等特点,一旦发生纠纷将长期困扰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甚至产生经济风险,严重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仲裁法》确立的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等制度,不仅能快速及时地解决纠纷,而且能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但焦作仲裁委员会的受案情况表明,金融系统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提交焦作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的较少,原因在于我市金融系统各单位对仲裁法律制度和优势了解不够,致使金融纠纷仲裁一直未能推广开。
很多民事、经济纠纷习惯于选择诉讼,那么,采用仲裁法律手段解决金融纠纷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呢?人行焦作中心支行行长孙晨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仲裁在解决纠纷中独特的魅力,可以预期金融与仲裁的结合将会日臻完善并形成良性发展的趋势。”首先,金融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机构,自主选定仲裁员,对仲裁程序的进行和裁决结果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其次,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可以迅速解决金融争议,避免诉讼两审的冗长,避免了久拖不决现象,维护了经济关系的正常流转。第三,专家裁判,明辨是非,公正无瑕。专家型的仲裁员完全符合现代金融发展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语言能力以及道德操守的要求,尤其是那些仲裁审理经验丰富的仲裁员,更能成为控制仲裁程序、公正高效断案的典范。第四,仲裁不伤和气,保守商业秘密。仲裁开庭没有“对簿公堂”的紧张气氛,大多通过调解程序达成和解,获得双赢效果。此外,仲裁还实行不公开审理,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提高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将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看来,金融仲裁作为一种解决金融争议的有效方式,面对金融机构与客户、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够较好地体现公正、公平、快捷、高效的优势。如何正确运用这种优势解决金融纠纷,维护好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市银监分局局长高凤桐建议,金融单位要认真学习仲裁法律制度,增强仲裁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其能够签订合法有效的经济合同和规范的仲裁协议条款,增强其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自觉性。金融单位应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金融合同示范文本,停止使用没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文本。尽快成立金融仲裁办事机构和仲裁联络机构,选聘业务精、能力强、懂法律、品行正派的金融行业专业人士参加仲裁工作。要将仲裁法律制度贯彻到日常的金融业务中,当遇到金融合同纠纷时,主动与焦作仲裁委员会联系,进行法律咨询,以享受到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们相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仲裁作为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手段,必将融入我市生机勃勃的金融业市场中,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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