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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会议的通知
字号:T|T 2009年07月28日15:52     
  • 各有关班轮公司: 为有效规范国际集装箱班轮市场竞争秩序,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我部于2009年6月9日发布《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20号),自6月15日起实施国际集装

各有关班轮公司:

为有效规范国际集装箱班轮市场竞争秩序,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我部于2009年6月9日发布《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20号),自6月15日起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过渡期45天。

为有利于运价备案制度的有效实施,我局拟于2009年7月31日在上海召开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工作会议,并由班轮公司签署运价备案承诺书。会议由我局局领导主持,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请你公司1-2名负责人参会,于2009年7月29日前将参会回执(附后)填妥并反馈。

会议时间:2009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

会议地点:上海市上海大厦2号楼3楼丽宫(上海市北苏州路20号)

联系人:殷勤  吴洁   张琳

电话:(021)63290077-5185   (010)65292650/5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