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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外国籍船舶临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准入前公示
字号:T|T 2009年07月15日15:46     
  • 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在2009年7月20日—29日期间,使用外国籍船舶承担以下单航次国内临时运输:  南京至上海,3000吨乙烯。  上述运输要求船舶技术条件:专用乙烯运输船。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经营

中国金山联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在2009年7月20日—29日期间,使用外国籍船舶承担以下单航次国内临时运输:
  
南京至上海,3000吨乙烯。
  
上述运输要求船舶技术条件:专用乙烯运输船。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确实没有中国籍船舶满足上述运输需求的,我部将允许租用外国籍船舶运输。
  
现就上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满足上述运输要求的中国籍船舶,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10-65292657,65292619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