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会专区 | 资讯 | 企业 | 信息化 | 学术 | 供求
首页 >> 学术研究 >> 政策法规 >> 物流法规 >> 商贸物资 >> 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 内容

商务部关于下达部份工业品2009年度第二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的通知
字号:T|T 2009年06月30日15:04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9]61号 【发布日期】2009-06-29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并就有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9]61号

【发布日期】2009-06-29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40%。

二、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6年-2008年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通知下达的配额数量内,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锡及锡制品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要在商务部2008年第105号公告(符合2009年锡及锡制品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企业名单)范围内进行。

附件:2009年第二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安排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