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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名词解释大全1
字号:T|T 2008年06月20日14:11     物流文化网      作者:佚名
  • 1.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 2.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

 1.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


2.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输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输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


3. 总贸易(General Trade)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


4. 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


5. 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卖买商品的行为。


6. 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卖买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


7. 转口贸易(Entrecote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8. 复出口(Re-export)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9. 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交换效益优于基期;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10.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Direc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亦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International Trade by Region),用以表明世界各洲、各国或各个区域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计算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既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额在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也可以计算各国的进出口总额在国际贸易总额(世界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


11.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Composi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


12. 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


13. 原产地规则是各国为了确定货物原产地而采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其核心是判定货物原产地的具体标准,即原产地标准。原产地规则是实施普惠制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受惠国产品的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及书面证明要求。


14. 普惠制原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是普惠制的主要单据。凡是对给予普惠制关税待遇的国家出口的受惠商品,须提供这种产地证,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目前使用的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产地证(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适用于一般商品,由出口企业填制后连同普惠制产地证申请书和商业发票一份,送交有关机构(我国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


15. 直接运输规则(Rule of Direct Consignment)普惠制中原产地规定的运输条件。受惠国的出口商品必须把取得优惠资格的商品直接运到给惠国,而不得在中途转卖或进行实质性的加工。但由于地理上的原因或运输上的困难,在出口商品发货时,给惠国已得知其最终目的地为该给惠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第三国境转运,但是商品在过境时必须置于过境国海关的监督之下,不得进入第三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