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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协调人会议在四川召开
字号:T|T 2007年11月05日11:02     中国仲裁网
  • 10月30日,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协调人会议在四川省德阳市召开。会上,来自各地的协调人对各自所在片区的仲裁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经验交流,并就会议提交的《仲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国

10月30日,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协调人会议在四川省德阳市召开。会上,来自各地的协调人对各自所在片区的仲裁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经验交流,并就会议提交的《仲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到会。

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共有46家,分为6个小组。本次会议所提出的《仲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是在原有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基础上的调整修改和完善,不仅对新时期仲裁服务规范的目的、意义和原则进行了明确,也使仲裁服务的措施更为具体。该规范还首次对仲裁工作人员的语言、仪表、礼仪等作了明确要求,提高了仲裁服务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据悉,本次会议后,《仲裁服务规范》将作为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提交年底召开的全国仲裁大会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