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有一件仲裁案,涉及船东在两年期的包运合同下拒绝指定船舶装运最后货物的争议,该案仲裁员支持租船人。 在包运合同下,租船人IBE航运公司同意在2003年由Exmar NV提供合适的船舶装运完全冰冻的氨水。租船人随
纽约有一件仲裁案,涉及船东在两年期的包运合同下拒绝指定船舶装运最后货物的争议,该案仲裁员支持租船人。
在包运合同下,租船人IBE航运公司同意在2003年由Exmar NV提供合适的船舶装运完全冰冻的氨水。租船人随后行使选择权延长包运合同12个月,从2004年1月1日开始继续装运此种货物。
案件争议涉及船东拒绝指定船舶装运2004年最后一票包运合同货物,理由是租船人违反了包运合同下货物装运间隔合理的相关条款规定。船东认为,由于2004年12月已经计划装运两票货物,在包运合同下最后一个月第三次指定船舶装运使运力吃紧,所以违反了合同的要求。船东指出2004年12月装运两票货物,其2004年12月的合同义务正如整个2004年已经履行完毕。由于船东的拒绝,租船人以高于包运合同很多的价格安排其他两条船舶装运货物到摩洛哥,并且提起仲裁索赔超过的费用。
仲裁庭注意到本案争议涉及为期两年的合同。同时注意到,货物装运间隔合理的标准在2003年的合同中没有出现,并且相关条款的用语没有绝对要求货物装运间隔合理,而是协议只希望货物装运间隔合理。
仲裁庭总结认为船东决定在与租船人包运合同下将两条船舶营运其他货物是争议的焦点。这么做,船东无法在他控制的船队中指定船舶为租船人提供服务到摩洛哥。船东选择延误租船人2004年11月的货物装运至12月,让租船人以市场高价格使用替代船舶。如果没有这个决定,12月将只有两票货物。因此,不存在租船人使运力吃紧的问题。
仲裁庭认为2004年12月第一航次事实上应属于2004年11月。在此基础上,船东在12月只履行了1个航次,并且其单方面以租船人违反货物装运间隔合理标准解除包运合同是既不正确也不公正的。据此仲裁庭裁决船东违反了包运合同,所以租船人的额外航运费用加上利息由其承担。
在包运合同下,租船人IBE航运公司同意在2003年由Exmar NV提供合适的船舶装运完全冰冻的氨水。租船人随后行使选择权延长包运合同12个月,从2004年1月1日开始继续装运此种货物。
案件争议涉及船东拒绝指定船舶装运2004年最后一票包运合同货物,理由是租船人违反了包运合同下货物装运间隔合理的相关条款规定。船东认为,由于2004年12月已经计划装运两票货物,在包运合同下最后一个月第三次指定船舶装运使运力吃紧,所以违反了合同的要求。船东指出2004年12月装运两票货物,其2004年12月的合同义务正如整个2004年已经履行完毕。由于船东的拒绝,租船人以高于包运合同很多的价格安排其他两条船舶装运货物到摩洛哥,并且提起仲裁索赔超过的费用。
仲裁庭注意到本案争议涉及为期两年的合同。同时注意到,货物装运间隔合理的标准在2003年的合同中没有出现,并且相关条款的用语没有绝对要求货物装运间隔合理,而是协议只希望货物装运间隔合理。
仲裁庭总结认为船东决定在与租船人包运合同下将两条船舶营运其他货物是争议的焦点。这么做,船东无法在他控制的船队中指定船舶为租船人提供服务到摩洛哥。船东选择延误租船人2004年11月的货物装运至12月,让租船人以市场高价格使用替代船舶。如果没有这个决定,12月将只有两票货物。因此,不存在租船人使运力吃紧的问题。
仲裁庭认为2004年12月第一航次事实上应属于2004年11月。在此基础上,船东在12月只履行了1个航次,并且其单方面以租船人违反货物装运间隔合理标准解除包运合同是既不正确也不公正的。据此仲裁庭裁决船东违反了包运合同,所以租船人的额外航运费用加上利息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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