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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缴公路养路费欠费 滞纳金可减免90%
字号:T|T 2007年05月25日10:29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作者:佚名
  • 即日起至6月10日前,凡主动缴纳欠费,或主动办理养路费注册登记并缴纳欠费的车辆,可减免90%的滞纳金。   昨日,辽宁省交通征稽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我省将于5月21日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严重
   即日起至6月10日前,凡主动缴纳欠费,或主动办理养路费注册登记并缴纳欠费的车辆,可减免90%的滞纳金。

  昨日,辽宁省交通征稽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我省将于5月21日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严重欠缴公路养路费车辆专项行动。

  凡主动缴纳欠费的包缴车辆,可按原包缴比例缴纳管理费。辽宁省交通征稽局的副局长李忠诚介绍,主动缴费的超期报停车辆,也可从启用之月起征费。对于符合减免征条件,主动办理养路费注册登记和减免征审批手续的车辆,继续享受养路费减免征政策。

  6月10日后,全省各级交通征稽机构将开展大规模稽查行动。对于查处的报停偷驶车辆,自报停之日起追缴养路费和滞纳金,并处以应缴额3倍以下罚款。

  此外,全国统一调整了养路费滞纳金征收标准,养路费滞纳金由过去每逾1日加收应缴养路费额的1%,调整为5%。。养路费的缴费时间,也由过去每月的上个月末前缴纳,调整为每月10日前缴纳;新增车辆由过去领取牌证之日起5日内缴纳,调整为自机动车行驶登记之日起10日内缴纳。举报电话:024-2386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