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会专区 | 资讯 | 企业 | 信息化 | 学术 | 供求
首页 >> 学术研究 >> 物流仲裁 >> 法院判例 >> 内容

“赣饶机0011”船被拖船碰撞案
字号:T|T 2006年06月05日08:48     
  • 案由 “"赣饶机0011”船承运牛皮箱纸板抵目的港,被一艘拖船碰撞,造成船舱破洞进水,冲滩时又碰损了码头。 案情 1989年3月29日,南京第二造纸厂(简称造纸厂)委托江海公司承运从南京发往上海装璜工艺印刷厂320
案由 “"赣饶机0011”船承运牛皮箱纸板抵目的港,被一艘拖船碰撞,造成船舱破洞进水,冲滩时又碰损了码头。 案情 1989年3月29日,南京第二造纸厂(简称造纸厂)委托江海公司承运从南京发往上海装璜工艺印刷厂320克3号牛皮箱纸板74件,共60.93吨,货款总额82255.50元。同日,波阳公司所属“赣饶机0011号”船(简称“0011号”)到码头组织货源。江海公司征得造纸厂同意后,遂将造纸厂委托其承运的货物转交由“赣饶机0011号”船承运。次日,江海公司向造纸厂出具发票一张,共收费2255.93元,其中运费为1759.85元,其余为服务等杂费。江海公司同时与波阳公司办理了交接手续,开了装船任务单。即日“赣饶机0011号”船装货起航,于4月2日抵目的港,泊于上海董家渡锚地。4月4日1500时许,一艘不知名拖船从“赣饶机0011号”船船边快速调头下行,其船尾碰撞在“赣饶机0011号”船右舷水线以下,造成“0011号”船船首前舱破洞进水,此时,“0011号”船船员为了防止事故损失的继续扩大,随即采取冲滩搁浅措施。但由于前舱进水,影响舵效,在冲滩时,碰损了上海陶瓷杂品公司码头。“0011号”船搁浅后,在董家渡港监的帮助下,对货物进行了抢救。经抢救,大部分货物完好无损,湿损22吨,价值29700元。后湿损的货物经处理卖得款8000元。造纸厂实际货损21700元。 “0011号”船为舱口机动货船,核定载重A级60吨,B级67吨,C级75吨,抗风力等级4~5级,船检有效期为1990年12月31日。 “0011号”船因冲滩撞损上海陶瓷杂品公司码头赔偿了2973.63元。为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波阳支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赔偿给波阳公司2964.59元(其中包括“0011号”船修理费288.35元)。 各方争认 造纸厂认为:我厂委托江海公司承运牛皮箱纸板,因装货船与 他船相撞进水,造成货损,我方要求江海公司赔偿我方货款损失 21700元及其利息。 江海公司认为:我公司在征得造纸厂同意后,将货物转交由波阳公司的“0011号”船承运。江海公司与波阳公司办了交接手续,并开了任务单。“0011号”船载货离宁抵沪发生碰撞事故,但波阳公司是实际承运人,应对该起事故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波阳公司认为:4月4日下午1500时许,一艘单船拖船从“0011号”船船边快速调头下行时,“0011号”船船员拿靠球防撞,但由于拖船驾驶员没有注意“0011号”船,并采取了快速调头,其船尾碰撞在“0011号”船右舷水线以下,造成“0011号”船船首前舱破洞进水。肇事拖船不顾“00I1号”船船员的喊叫,照常开足马力顺水下行,扬长而去。“0011号”船船长为了船员的生命安全和防止事故损失的继续扩大,立即采取冲滩搁浅措施。“0011号”船破货损是由于不知名肇事船快速调头碰撞所致,是不可抗力之灾,故对造纸厂的货损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我方要求因避免货物全损而采取措施致碰损码头的赔款应由收益单位予以适当补偿。 法院认定 江海公司接受造纸厂委托承运货物,又征得双方同意,转交波阳公司承运,并分别向双方出具了货运发票和装船任务单,应视为运输协议成立并有效。江海公司在此起运输活动中并无过失,故对货损不承担责任。波阳公司作为实际承运人,应将承运货物安全运到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根据交通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51条之规定,波阳公司应对造纸厂货物损失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利息损失。波阳公司关于由于采取冲滩措施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收益单位予以补偿的要求,鉴于波阳保险公司已对其给予补偿,且无法定依据,故法院不予支持。 处理结果 1.波阳公司赔付造纸厂货物损失21700元; 2.波阳公司赔付造纸厂利息损失3951.83元; 3.本案诉讼费1255.67元,由波阳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