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威高成功”轮承运的货物因该船第一、二舱舱口围板严重锈蚀洞穿,使海水流入,造成货损。 案情 1988年10月4日,普罗西奥有限公司所属“威高成功”轮(M/V VIGOUR SUCCESS)第V一8航次载运23票提单货物由台
案由
“威高成功”轮承运的货物因该船第一、二舱舱口围板严重锈蚀洞穿,使海水流入,造成货损。
案情
1988年10月4日,普罗西奥有限公司所属“威高成功”轮(M/V VIGOUR SUCCESS)第V一8航次载运23票提单货物由台湾高雄驶抵大泽新港,其中装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简称天津人保)所承保的灰底白板纸、树脂、锦纶丝、卷板等13票货物。10月5日卸货时发现,由于该船第一、二舱舱口围板严重锈蚀洞穿,致使海水灌进舱内,加之舱内货物堆码混乱,造成货物严重水湿和破损。对于货损情况,中国外轮理货公司天津分公司出具了货物残损单,该船船长和大副已在残损单上签字确认。提单收货人将追偿货损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988年10月20日,中国船级社提供的货舱进水原因检验报告称:第一、二舱舱口围板严重锈蚀,第一号货舱左舷舱口围板有3个洞,右舷舱口围板有8个洞。第二号货舱左舷舱口围板有2个洞,右舷舱口围板有1个洞,确认货舱进水系上述原因所致。
1988年10月6日至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商品检验局对受损货物的检验结果确认:因该船货舱舱口围板严重锈蚀洞穿,且舱内货物积载不当,缺少合理的铺垫和支撑,故船舶在遭受恶劣天气时,海水流入舱内,货物相互挤压、碰撞、倒塌并损坏。经检验查明,受损货物为B/L FKE一2、3、4、5、6、7、8、9、10、12号和B/L JKE一8号11票货物,受损共计2623件,损失金额为140411.01美元。
各方争议
天津人保认为:由“威高成功”轮第一、二舱舱口围板严重锈蚀洞穿,使海水流入,且舱内货物堆码混乱,相互挤压,造成我公司承保的13票货物受损。为此,普罗西奥公司应承担未履行提单定的承运人应克尽职责,收受保管和完好交货义务所造成的损失。
普罗西奥有限公司认为:“威高成功”轮第一、二舱舱口围板锈蚀裂缝,不是造成货损的主要原因,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船上部分机械人员工作过失,致使货舱内的污水井阀门在被泵后没有关上,在风浪的作用下,海水大量涌入货舱,这是导致货物水湿的直接原因。这种船上机械人员工作上的过失是属于管船上的过失,根据《海牙规则》和《海牙——维斯比规则》之规定,船东可以免责。
法院认定
法院在审理后认定:造成货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承运人所属“威高成功”轮舱口周板严重锈蚀洞穿进水,且舱内货物堆码混乱,积载不当,缺少合理的铺垫和支撑所致。根据《海牙规则》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承运人违背了关于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其中包括使船舶适货这一重要条件,以及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和管理货物责任的规定。普罗西奥有限公司要船东免责的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普罗西奥有限公司应承担货损的全部责任。
处理结果
l.普罗西奥有限公司赔偿天津人保因货损造成的经济损失140411.01美元。
2.本案受理费1077.49美元,天津人保负担472.00美元,普罗西奥有限公司负担605.49美元。
- 每日推荐
-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