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文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999)沪二中行初字第2号 判决时间 1999.09.03 案情摘要 被告认定,原告运抵上海的二十辆铭牌为三星十二座旅行车,实为调换铭牌的原装韩国产双龙ISTANA十二座旅行车。遂没
裁判文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999)沪二中行初字第2号
判决时间
1999.09.03
案情摘要
被告认定,原告运抵上海的二十辆铭牌为三星十二座旅行车,实为调换铭牌的原装韩国产双龙ISTANA十二座旅行车。遂没收上述车辆。原告不服起诉。法院认定,被告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依法有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维持。
法 律 点
海关、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对查获的走私车和无进口证明的汽车,是否应一律没收?
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前,是否应事先告知受处罚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申辩和陈述的权利?
对查获的走私车辆和无进口证明的汽车,海关是否有权作出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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