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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字号:T|T 2005年10月10日08:49     
  • 据挪威出版的《国际航运新闻报》报道:中国准备设立一个全国性的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通过向船主征收税款来筹集资金。采取此措施的原因是,随着中国海运贸易的发展,油染案件也有所增加。最近在大连港发生的碰撞和轻
据挪威出版的《国际航运新闻报》报道:中国准备设立一个全国性的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通过向船主征收税款来筹集资金。采取此措施的原因是,随着中国海运贸易的发展,油染案件也有所增加。最近在大连港发生的碰撞和轻度原油泄漏事故加快了中国设立基金的进程。这次事件包括了737-标准箱“川崎凌云”号集装箱货运船(1997年建造)和2500-气密的“千岛由”号油轮的原油泄漏。 中国海事局副局长刘功臣最近在上海说,中国政府应该采取预防措施。一方面,中国已经采取了对船只原油污染的强制性保险,与此同时,海事部门还计划通过向船主和托运人征收税款使他们承担原油污染的责任和对由于泄露而对受害者造成的损失。相关的法律文件最近已经起草,待国务院批准。 去年中国进口了110,000,000 公吨原油。据初步统计,平均四天就遭受一次原油泄漏。被媒体广泛的宣传的147,000吨位全负载的苏伊士大型油轮“啊提哥”号(建造于1997年)大连搁浅事故,导致严重的海上油污。中国是《1992年民事责任公约》和《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的签约国,但是目前为止,只有香港以地区立法形式将《1992年基金公约》定位于二级法律。中国的意图只是亚洲国家和地区政府当局的一部分而已,都想使政府从清理油污残骸的费用负担中解脱出来,把这笔花费转嫁到船主。今年七月开始,凡是经过台湾海峡贸易的船只,都需要根据2000年台湾海运污染控制法案,向台湾当局提供保险担保。今年三月,日本也有引进强制性保险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