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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庭关于择地诉讼判例的影响
字号:T|T 2005年09月21日09:01     
  • 劳伦斯-格哈姆再保险集团的总裁尼可-巴德利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有了新机遇来确保他们在策略中所做出的管辖权选择,以取得争议解决地点控制,但也面临新的障碍。 巴德利指出,欧洲法庭在奥苏诉加孙一案的判决中,
劳伦斯-格哈姆再保险集团的总裁尼可-巴德利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有了新机遇来确保他们在策略中所做出的管辖权选择,以取得争议解决地点控制,但也面临新的障碍。 巴德利指出,欧洲法庭在奥苏诉加孙一案的判决中,有效地剥夺了英国法庭中止诉讼程序的权利。该案被告居住地在英国,英国法庭认为诉讼程序在错误的管辖区域进行。换句话说,欧洲法庭判决后,如果被告是英国人,英国法庭不再有权发布反诉讼令。这对于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来说很重要,因为诉讼在哪个国家进行将对争议的结果产生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