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7月2日至7月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辽宁兴城举办了2005年度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秘书会议,海仲上海分会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贸仲就近期工作情况及案件投诉情况作了报告,就贸仲新规则、裁决
2005年7月2日至7月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辽宁兴城举办了2005年度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秘书会议,海仲上海分会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贸仲就近期工作情况及案件投诉情况作了报告,就贸仲新规则、裁决书的写作及秘书人员守则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新修订的贸仲规则做了很大的调整。在形式上,对原章节和条款进行整合,标注条文标题,并在条款前加编号。在内容上,体现出以下特点: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最大程度地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借鉴国际和国内的先进作法,完善程序规则以保障仲裁程序灵活高效地进行;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加强仲裁庭对程序的管理权;在尊重仲裁庭独立裁决的前提下,加强机构对仲裁员及裁决质量的管理;发展行业仲裁,满足市场主体对争议解决方式的多种需求。深圳分会秘书长韩健就贸仲新规则提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也做了充分讨论。贸仲北京总会刘郁武就裁决书的制作应注意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讲解。此次贸仲三地秘书会议提出的一些新问题和新见解,值得海仲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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