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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加强空运安全措施
字号:T|T 2005年07月26日11:56     海事仲裁委员会      作者:海事仲裁委员会
  • 澳大利亚国内和国际空运货物首次使用统一的安全标准。从2005年3月10日起所有在澳大利亚从事空运货物的经营人、管理人和承运人都必须受其约束,而且需要备有当地认可的运输安全程序,否则将面临处罚或者被停止贸易。
澳大利亚国内和国际空运货物首次使用统一的安全标准。从2005年3月10日起所有在澳大利亚从事空运货物的经营人、管理人和承运人都必须受其约束,而且需要备有当地认可的运输安全程序,否则将面临处罚或者被停止贸易。在最新一期《贸易与运输电子公告》中,Philips Fox披露此消息:“所有货运代理人和其他企业在处理或制定空运货物计划时,都需要将该被认可的安全程序作为重要内容。”“为了确保空运货物经营人都能够按照新的规则操作,澳大利亚政府已向当地派出了一批航空安全检查员、司法执行官员、机场安全警卫和监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