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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规则 新的飞跃
字号:T|T 2005年05月17日09:11     仲裁网
  • -----专访贸仲仲裁研究所副主任王文英 贸仲将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仲裁规则。据了解,贸仲此次新仲裁规则对以前的老规则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改。作为贸仲的一个研究、智囊机构,贸仲仲裁研究所全程参与、具体实施
-----专访贸仲仲裁研究所副主任王文英 贸仲将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仲裁规则。据了解,贸仲此次新仲裁规则对以前的老规则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改。作为贸仲的一个研究、智囊机构,贸仲仲裁研究所全程参与、具体实施了贸仲此次仲裁规则修改的大量工作。为更全面、深层次地了解贸仲新仲裁规则的修改信息,我们很荣幸地采访到了贸仲仲裁研究所副主任王文英女士。 仲裁网:贸仲现行的仲裁规则是2000年制订的,据我们了解,该规则实施的一直很顺利,为什么贸仲今年又一次修改规则?有什么背景情况? 王文英主任(以下简称王):贸仲2000年版仲裁规则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改进仲裁程序、完善仲裁制度、进一步促进贸仲仲裁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仲裁理论与实践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内外一些仲裁机构纷纷修订仲裁规则,采纳先进仲裁理念;贸仲经过多年的努力,自身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贸仲2000年版的仲裁规则与当前形势的发展要求已存在差距。为了更好地满足仲裁使用者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对仲裁服务的要求,保持贸仲在仲裁服务市场上的优势,有必要对贸仲仲裁规则进行修改,贸仲主任会议因此适时地作出了修订规则的决定。 仲裁网:此次修改规则的指导思想、宗旨是什么? 王:本次修订《仲裁规则》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最大程度地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借鉴国际和国内的先进作法,完善程序规则以保障仲裁程序灵活高效地进行;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加强仲裁庭对程序的管理权; 在尊重仲裁庭独立裁决的前提下,加强机构对仲裁员及裁决质量的管理;发展行业仲裁,满足市场主体对争议解决方式的多种需求。 仲裁网:能否介绍一下这次修改规则的具体过程? 王:根据主任会议修订现行《仲裁规则》的决议,仲裁委员会先后在贸仲华南分会、上海分会及北京总会举行了五次座谈会,组织资深仲裁员、案件经办人员、具有丰富仲裁代理经验的律师以及企业的高级法律顾问对《仲裁规则》的修订进行座谈;贸仲还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在贸仲网站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比较研究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的基础上,结合仲裁员、秘书局工作人员及律师的意见与建议,仲裁研究所先后对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四次修订。经过多方论证,反复研究后,形成了《规则修订草案》。该草案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于2005年1月11日通过。 仲裁网:与以前的规则相比,新规则有何突出特点? 王:贸仲此次对规则的修改力度是比较大的。首先是关于规则的框架结构和装订形式上的调整。为了方便使用,新规则采取了每一条文标注小标题的作法,按专题命名每一条文并对条下各款加上编号。同时,在保持原规则体例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规则的章节和条款进行整合,使其更具条理性和逻辑性。新仲裁规则分六章七十一条,在正文前附有条文目录,清晰且方便援引。贸仲是个国际化的仲裁机构,大部分案件涉及国外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他们多以英文为工作语言,为了方便国外当事人和代理人使用规则,在规则装订成册时,我们采用了一面为中文、另一面为英文的装订方式,更为方便中外当事人使用,突出显示了贸仲作为国际化仲裁机构的特点。 在内容方面,新规则也有比较大的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对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决定权。我国《仲裁法》将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决定权赋予了仲裁机构。鉴于《仲裁法》的规定,新规则第六条仍规定由仲裁委员会行使对仲裁协议及管辖权异议的决定权。为解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管辖权决定与仲裁庭经实体审理后得出的结论相矛盾的问题,新规则同时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表面证据作出仲裁管辖权决定,仲裁程序继续进行。但仲裁委员会依表面证据作出的管辖权决定并不妨碍其根据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与表面证据不一致的事实及/或证据重新作出管辖权决定。此外,考虑到现实的需要,新规则还规定,仲裁委员会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授权仲裁庭作出管辖权决定。 二是关于仲裁员的选定。新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特定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即当事人共同约定并经仲裁委员会确认,当事人可以在名册之外选定仲裁员。该规定突破了强制名册制的局限,给予当事人在名册外选定仲裁员的权力,在保证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具备法定资格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尊重了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意愿。新规则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了首席仲裁员的选定程序,该程序同时适用于独任仲裁员的选定。这种规定在不延迟仲裁程序的前提下,给予当事人在选定首席仲裁员上更多的决定权,使首席仲裁员的选定更为开放和透明。 三是关于审理方式的改革。新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了仲裁案件审理的方式,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约定审理方式,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规则给予仲裁庭决定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的权力。该条规定在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同时赋予仲裁庭对仲裁程序及审理方式的决定权。与此同时,设定了仲裁庭行使程序权力的限制,即仲裁庭决定审理方式或仲裁程序时,必须公平和公正地行事,给予各方当事人陈述和辩论的合理机会。该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仲裁庭也可以适用询问式和辩论式作为案件审理的方式。新规则同时赋予仲裁庭对程序的决定权,比如,仲裁庭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逾期提交的答辩书或反请求答辩书;仲裁庭有权决定证据提交的期限;仲裁庭有权在必要时发布程序令、发出问题单、举行庭前会议、召开预备庭或制作审理范围书。仲裁庭行使上述权力的前提是不违反当事人约定及本规则对仲裁庭的强制性要求,即公平和公正地行事,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给予各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论的合理机会。 四是关于时限方面的修订。比较其他仲裁规则关于时限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并考虑实际的可操作性,新规则将仲裁案件的审限相对缩短,涉外案件缩短为组庭后6个月,国内案件的审限缩短为组庭后4个月,简易程序的审限为组庭后3个月,不再对简易程序书面审理与开庭审理的审限加以区别。同时相对缩短答辩、反请求、发出开庭通知的时间。在确定时限的长短时,我们所依循的原则是在保证当事人具有合理时间准备案件的前提下,加快仲裁程序的进行,主要是加快仲裁庭的审理程序,以保证争议快速地解决。 五是关于仲裁庭的少数意见或不同意见的规定。新规则规定少数仲裁员或其他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并可以附在裁决书后,但明确规定该书面意见不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允许少数意见附于裁决书后可以对仲裁员起到监督和制约作用,有利于提高裁决书的质量,同时也增加了仲裁庭裁决的透明度。 六是关于行业仲裁的规定。行业仲裁是仲裁委员会的一个发展方向。新规则根据现实发展的需要,加入设立特定行业中心的有关规定;同时,在第四条“规则的适用”里,明确规定当事人可约定适用仲裁委员会制定的行业仲裁规则或专业仲裁规则,并在仲裁委员会提供的行业或专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 此外,新规则还在规则的适用、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及独立性、替换仲裁员、短员仲裁庭继续审理、仲裁地及开庭地的明确区分及当事人可以自由地约定等方面给予规定,并进一步完善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规定,在第四十条“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中,集中规范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作法,旗帜鲜明地突出了仲裁委员会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特色。新规则还增加了仲裁的保密原则、仲裁员披露的要求、对答辩书的形式要求、对反请求答辩期限的要求等。新规则在文字上也进行了修正,进一步提高了规则语言的准确性。在此不一一例举。 仲裁网:贸仲作为一个国际知名和主要的仲裁机构,此次修订的新规则,与国际、国内其他机构的仲裁规则相比,你认为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次? 王:贸仲委新规则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欢迎。我注意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资深仲裁员莫石先生在4月20日的《法制日报》上发表了题为“新规则新突破”的文章,从新规则的仲裁员选定、审理方式、仲裁地等方面盛赞了贸仲委新规则的众多突破之处,称新规则的修订使“仲裁委员会已经可以和老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会仲裁院并驾齐驱了。”也有律师撰文认为,贸仲委新规则是历次修订上的本质飞跃,将进一步巩固贸仲委国际一级仲裁机构的地位,成为市场主体选择贸仲委仲裁的信心保证。作为参与规则修订工作的一员,我非常感谢界业对新规则的肯定。 仲裁网:我们看到,新规则在一些仲裁程序上作了大胆突破,如允许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之外选定仲裁员,这种突破与现行的仲裁法等规范是否冲突? 王:我刚才已经提到,贸仲此次修订规则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最大程度地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规则不能与现行法律冲突,这是制订或修订规则的前提条件。贸仲新规则给予当事人在贸仲名册之外选定仲裁员的权力,但这种权力的行使是有条件限制的,只有在特定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即当事人共同约定并经仲裁委员会主任依法确认后,名册外的人士方可以作为贸仲仲裁员审理案件。“共同约定”和“依法确认”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这一方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在选择仲裁员时的意思自治,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当事人选定的人士符合法定的作为仲裁员的资格。我认为名册制的目的也是为了保证仲裁员具有法定的资格,在这一点上,新规则与仲裁法并不存在冲突之处。 仲裁网:从你了解的情况看,这次修改规则中有没有遗憾的地方? 王:此次修订规则,贸仲作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应该说新规则是一部体现了一定先进性的、国际化和现代化的仲裁规则。新规则凝聚了贸仲仲裁员、秘书局工作人员及一些学者和律师的经验和智慧,应该说是一部比较完善的程序规则。在此,我也想借助贵网向为贸仲新规则提供过宝贵意见和建议的仲裁员、律师、学者及其他业内人士表示感谢,并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注贸仲的发展。贸仲将根据新版规则的规定,公正高效地解决纠纷,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谢谢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新规则为贸仲带来新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