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联合会专区 | 资讯 | 企业 | 信息化 | 学术 | 供求
首页 >> 学术研究 >> 物流仲裁 >> 仲裁新闻 >> 内容

贸促会、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领导到海仲上海分会视察工作
字号:T|T 2005年04月12日15:16     海仲网、联合会网络事业部
  • 2003年7月16日下午,海仲副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刘文杰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协调司卢云华副司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贾东明副主任莅临海仲上海分会,检查指导工作。海仲上海分会秘
2003年7月16日下午,海仲副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刘文杰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协调司卢云华副司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贾东明副主任莅临海仲上海分会,检查指导工作。海仲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向各位领导汇报了海仲上海分会自成立以来所做的各项工作以及今后工作的重点。三位领导随后分别作了指示。卢云华副司长对海仲上海分会的成立以及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和肯定,认为上海分会的成立开拓了海事仲裁的新局面,卢司长认为,分会还应继续加强格式合同的推广,以及与各级领导的沟通;另外,由于海仲专业性较强,因此应改变宣传的方式,多宣传海仲的业绩,变普法宣传为业绩宣传。卢司长表示,国务院法制办将努力协调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贯彻22号文,在交通系统内大力推广海事仲裁工作。贾东明副主任认为,上海分会作出了扎实的工作。对于以后的工作,应加强自我推荐,让外部各界认识海仲。仲裁收费要合理,程序要快;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要平和,有耐心。对于一直困绕海仲的"北京仲裁条款"问题,贾主任说,人大法工委一直认为"北京仲裁条款"是有效的,海仲对此有管辖权。刘文杰副会长首先对上海分会的工作予以了肯定,认为设立海仲上海分会的决定是正确的。同时指出,上海分会应针对上海和长江流域的特点,分析业务量主要在哪里,从而进行有目标的突破,工作中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要有敬业精神。对于海仲上海分会的工作,会里将予以全力的支持,根据业务的发展,海仲总部搬到上海都是有可能的。听取了领导的工作指示后,蔡鸿达秘书长表示有信心在领导的鼓励和关心下,把分会的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