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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字号:T|T 2005年01月30日21:1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2000]213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00-3-28  有效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2000]213号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00-3-28  有效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为实行政企分开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国家将西安邮电通信设备厂等19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无偿划归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所有,对由此而增加的资金如何征收印花税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因西安邮电通信设备厂等19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无偿划归其所有而增加的140351万元实收资本免征印花税。